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于2018年4月3日在光大发表声明:
国阵正利用法律指控威胁我,若我被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我将失去担任槟州首长的资格,但是这样不会阻止我继续反对消费税,也不会让我停止高唱反对GST的神曲。我目前正在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接受调查,但是,我不会在公众场合停止高唱反对GST的儿童神曲。
很明显的,国阵是在欺负槟州首席部长,因为正当巫统领袖犯下更严重的错误时,却可以完全被忽略。一切针对我所展开的调查,都会在很快的时间内完成,正如槟州总警长拿督达威甘昨天所说的一样。
试问,有关方面是否采取任何行动对付巫统领袖,如东姑安南早前到访布城再也一所学校时,让学生高唱巫统党歌,舞动巫统党旗,并高喊巫统口号,以及森州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以“翻桌”来威胁反对党支持党支持者?
尽管我愿意为唱这首歌,或因在学生面前唱这首歌而遭到批评,但是将此视为可能刑事犯罪,是非常过分、具双重标准及滥用权力的。国阵是否如此迫切地要解决我,以至于每一份针对我的投报都会得到彻底的处理?当国阵的部长或首相、副首相、州务大臣和副部长被投报的时候,是否又会进行一样彻底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