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马来西亚与尼泊尔政府签署引进外劳的谅解备忘录,以建立更完善的招聘、就业和遣返的框架,来保障雇主以及员工的权益。
人力资源部部长古拉指出,聘请外国劳工的前提就是要符合整个市场的供需及我国政策,包括在各个领域对外国劳工的实际需求。
当然,前来马来西亚工作的尼泊尔籍劳工也须遵守雇主所定下的条例,并必须接受相关工作领域的培训。此外,他们也需要熟悉马来西亚的人文特色,当中也包括国家政策、法律及各种条例。同时,这些尼泊尔劳工在进入马来西亚工作之前也必须接受两个关键的审核:犯罪经历及健康审查。
“政府的政策依然是希望可以让本地人优先获得就业机会”,人力资源部长在文告当中这么说道。
这个谅解备忘录旨在让本地业者依照实际需求来进口人力资源。让现有的机制可以规范外来工作者,并提供他们适当的保护及福利,比如最低工资、提供劳工最基本的住宿和设施等。此外,双方也协议简化尼泊尔外劳的招聘,就业和遣返程序,减低成本让尼泊尔外劳受益。
截至2018年9月30日,我国的合法外籍劳工有189万2247人,尼泊尔劳工占了35万8211人。这将近占了外劳总数的五分一。另外,政府也与其他8个劳工来源国签订谅解备忘录,其中包括印尼、印度、泰国、柬埔寨、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越南。
35万8211名尼泊尔外劳中,他们所涉及的领域如下:
除了尼泊尔,马来西亚也承认其他14个外劳来源国。所以,雇主可以自由选择来自这些来源国的工人,只要觉得他们适合其领域所要求的条件和性质。
两国所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是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以确保招聘的过程是具备透明度和公平性。人力资源部正在改善现有的劳工法律和政策,以提供劳工更好的福利和保障。并且强调该机制不受任何的垄断因素影响。
签署谅解备忘录也进一步加强两国之间的外交关系,特别是在涉及两国的劳工发展。目前,马来西亚有足够的法律和政策以规范外国劳工,外国劳工也有权获得与本地人同等的保障。
当被问到根据新的备忘录,何时会引进尼泊尔第一批外劳时,
人力资源部长回答:两国的政府同意审查机制的适用性,以确保该机制对于雇主和劳工双方都是互利的。一旦机制准备就绪,将通过发布官方声明以尽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