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全国署理团长暨彭亨州丹那拉打区州议员张玉刚于6月26日发表文告 :
内政部长慕尤丁应该分清楚民事诉讼和刑事案
前朝国阵政府于2015年5月12日,在法庭承认赵家对反贪污委员会的疏忽起诉,导致赵明福“离奇坠楼身亡”,并向赵明福家属赔偿66万令吉,作为民事诉讼的最终协议。政府将向赵家支付60万令吉的疏忽赔偿,以及6万令吉堂费。
但是,这是民事诉讼,政府只是陪钱,真凶仍未落网!任何人都可以发起民事诉讼。但是若要追究刑事责任,把真凶绳之以法,就唯有总检察署和执法单位能够做。
我们必须以正视听,赵明福遭他杀乃刑事案,并没有因为民事案的和解而结束,因为这项刑事案涉及致死他人的严重罪行,必须将凶手绳之以法,才能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