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期限,三大条件!莱纳斯必须这样做

莱纳斯营运执照即将到期,所有百姓都在翘首期盼的莱纳斯命运又会是如何呢?而在马来西亚政府最新的文告中已经清楚表明:莱纳斯必须在满足政府提出的三大条件

这三大条件分别为:
1.必须提交计划书,将“裂解和浸取”过程撤离大马;和
2.必须在6个月内确定永久库存地点,并且要获得州政府书面同意;和
3.必须停止全部有关将放射性废料(WLP)制成为肥料的科研

以下为针对这三大条件的详情:

1.莱纳斯必须将“裂解和浸取”过程撤离大马,未来不能在马来西亚生产放射性废料

莱纳斯必须提交在马来西亚境外建造“裂解和浸取” 设施(Cracking and Leaching)的计划,目的是将目前在马来西亚关丹进行的 “裂解和浸取” 工艺搬离大马。待该设施开始于国外营运后,莱纳斯只能在马来西亚处理已经经历“裂解和浸取”过程的精矿。这表示,莱纳斯以后再也不能在关丹稀土厂生产放射性废料。而这个过程需要在四年内完全解决。(根据国际标准,每克超过1贝克的废料属于放射性废料)

注:产生放射性废料的过程其实就是“裂解和浸取”。因此,将这个生产过程限制在国外(马来西亚境外)也意味着莱纳斯在未来营运不能生产放射性废料,而我国不需要再承担将来的放射性废料处理。

2.莱纳斯必须在六个月内确定永久库存设施地点,并获得州政府同意

基于多次协商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西澳大利亚州政府拒绝收回放射性废料,因此莱纳斯必须确定建造永久库存设施(PDF)的具体地点,并且必须获得州政府的书面许可,以便在该地点建造永久库存设施。 莱纳斯必须提交完整的施工计划书以及证明该公司具有足够的融资计划,以涵盖整个永久库存设施的建构及运营;否则,莱纳斯必须提交来自任何国家当局的正式书面许可,将放射性废料移出马来西亚。

3.莱纳斯必须停止全部有关将“废料制成肥料”的科研

2012年,旧政府允许莱纳斯循环使用放射性废料,将水沥滤净化固体(WLP)制成种植业用的肥料 —— 专利泥土(CondiSoil)。旧政府开出条件,若科研成功,莱纳斯即不必建造永久库存设施存放放射性废料,更加不必将废料运出马来西亚。

根据新政府的更新条件,莱纳斯必须终止全部有关放射性废料的科研活动,并且必须将之前的研发资金,即年度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五(0.5%)提交给国家政府,作为搬离“裂解和浸取” 设施的特别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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