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透明问责的廉能政府

希盟政府迎来执政以来第二个国庆日,这一年来不断面对保守势力的反扑,官僚体系的不配合,导致社会舆论充斥各种不负责任的假新闻,新政府深陷种族和宗教极端主义的泥沼,被各种极端论述绑架,造成政治问责和体制改革仍举步艰辛

希盟政府拼经济以摆脱种族和宗教极端主义的束缚是正确的举措,但与此同时,也必须保持改革力度,确保政治改革继往对的方向前进。归根究底,我国一切恶的根源都因为体制内存在着结构性的腐败和僵化换了政府只是让我们拥有一个重新开始的契机,民主改革的进程仍然漫长和遥远

今年4月间,金马仑一座仍未获准正式运行的垃圾焚化炉,在试跑时造成周遭空气严重受污染,天空弥漫恶臭气味。有鉴于此,我多次致函要求环境局密切关注当地情况,并进行环境评估及观察。有一次,当我把一封环境局回覆我的信件分享给当地环保组织之后,就接获官员的提醒,表示该文件隶属《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不能外泄

我不禁纳闷,为什么政府部门要把这些攸关公共利益、民众健康和环境福祉的报告列为机密?为什么政府部门不能主动公开这些信息,以止民惑?如果这些信息只供少数人阅览,禁止对外公布,谈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

提到环境信息,就不得不提著名的《奥尔胡斯公约》(英文全称为:Convention on Access to Information,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Decision-making and Access to Justice in Environmental Matters;简称为:Aarhus Convention)。该公约是目前最具指标性和开创性的国际公约,具体保障3大范畴的权利,即公众对环境的决策权、在环境问题上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以及从公共当局获得环境信息的权利,保证公民对当地环境事务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去年,为了获得有关马来西亚的地震测报,我甚至必须通过环境部长的政治秘书才能获得有关信息,过程冗繁。身为州议员要获取有关公共福祉的信息,尚且需要大费周章,更甭说一般小市民,所以这也不能怪一般平民百姓对政府施政缺乏信心。

要挽回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确保施政透明化,落实政府资讯公开是刻不容缓的,也是打造廉能政府的关键举措。今年7月,首相马哈迪表示政府将拟订资讯自由法令,以取代《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准备于2020年中提呈国会

有鉴于此,我期许政府未来的行政方向,包括这项进行中的资讯自由法令,能够涵盖以下3大范畴:

(一)财政透明化

民众能从政府部门得到即时、正确与容易理解的财政关键资讯。依据国际货币基金会(IMF)制定的《健全财政透明度施行守则》(Code of Good Practices on Fiscal Transparency),政府财政透明化包含4大支柱,即政府角色与职责的厘清(Clarity of Roles and Responsibilities)、预算过程公开(Open Budget Processes)、资讯公开取得(Public Availability of Information)、确保资料真实性(Assurances of Integrity)。

(二)政治决策透明化

廉洁、透明和问责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础,这三者也是相互依存,共生互赖的关系,是现代国家良好治理的关键绩效。因此,我们必须保障民众能够自由地获取政府部门在各种决策过程和公务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的可靠资讯,以确保政府能够在决策及行政中贯彻4大原则,即透明、问责、参与和效率,让贪污情况能够降到最低,少数群体的意见也能够参与决策,即使是社会上最弱势的声音在决策上也可被听见。

(三)资讯透明化

当民众资讯取得不足时,容易产生不信任政府机关之心态。因此,政府公开信息之目的,在于方便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知的权利,增进人民对公共事务之瞭解、信赖及监督,进而促进民主参与及提升公民意识。当一项政策的信息皆公开透明,大众清楚政策讨论与形成的过程,并有参与的空间时,就比较不会对政策决定产生误解、偏见、怨恨和不满

我的国庆愿望就是政府和人民能够凝聚共识和建立信任,就像朋友之间得彼此互信,才能走得长久一样,政府与人民之间也需互信互赖,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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