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
-涉嫌挪用一马公司资金和洗黑钱的前首相那吉儿子里扎,与控方(政府)达成和解协议获得假释。
–反贪会发文告指出,“这是经过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考虑并同意的决定。”
-同日晚上,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强烈否认他同意政府,撤销里扎的控状,并指反贪会捏造以上事件。
5月16日
-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坚称,反贪会声称自己同意撤销控诉让他“极度震惊”,并指总检查署收到被告律师的撤案陈情书,但该陈情书已交由负责案件的主控官哥巴拉斯里南,唯没有收到对方任何建议。
5月17日
–现任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利斯哈伦斯表示,他被告知,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原则上同意”进行协商。才同意让前首相纳吉继子里扎缴还退款,并撤销他的控状。
5月18日
-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再发文告强调,直到他辞职之前,也就是2月28日,他不曾向里扎的代表作出任何决定。所谓的“原则上同意”纯属虚构,因此,他重申自己不曾同意,也永不会同意这种“交易”。
“资金归还大马的功劳并不属于里扎,而这笔钱也不属于他。这对里扎来说是甜心交易(sweetheart deal),但是对大马来说却是很糟糕。我同意那么做的话,将失去信誉,并将辜负大马人对我的信任。”
-同日,首相办公室在无人质疑的情况下发出文告,指慕尤丁不曾插手总检察署事务,也不理司法机构针对刑事案做了什么样的裁决,包括高调的案子,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由此可见,无论是反贪会或是总检查署,都没有任何一方愿意承担政府同意协商,并让里扎假释的责任,这也显示所有人都不认同那么做,但事情却这样神奇地发生了,就只好找人背黑锅,而可怜汤米汤姆斯,即使辞职了,也还是逼吃国盟政府的死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