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全国社青团于2020年7月19日发表有关性骚扰的文告:
日前,马大新青年与马大学生会踢爆校方草率处理性骚扰案件。据悉,不少学生被同一名讲师性骚扰,但校方却只将狼师草草降级了事。
当判决生效时,狼师已届退休年龄。校方的判决书根本无法伸张正义,也无法还学生一个公道,如同废纸。
在国外,#MeToo运动如星火燎原,越演越烈,性犯罪幸存者纷纷挺身而出,指控加害者,揭开父权社会的遮羞布,将权力结构不平等导致的性犯罪摊开在太阳底下。
难过的是,因为民风保守,保护机制不完善,社会舆论压力,幸存者不愿被”victim-blaming”等因素,#MeToo运动效应并未在马来西亚掀起涟漪。
但这位勇敢的马大生却无惧社会压力及眼光,挺身而出,指控位高权重的讲师。
遗憾的是,马大校方却选私下了结,让马大校方成为校园性骚扰者的共犯。
性骚扰案件在马来西亚校园屡见不鲜。
2019年,私立大学讲师利用社交媒体发出性骚扰信息予同事与同学;
2018年东马大学保安员闯入校园宿舍房内,强行撕破一名18岁女生的衣物,试图强奸女学
生;
2017年,也在马大,2名日本及台湾学生被国际学生性骚扰,但管理层却指示学生撤回报案。
2011年,理大的研究显示75%的大学生曾被性骚扰。
这些只是浮上台面上的报道,被扫进地毯里面的数据相信更为惊人。
一个一个海量数据的背后,我们的大学学府似乎没有从这些血淋淋的案件中吸取教训。
因此,我们做出以下呼吁:
1. 马来西亚各大专应设立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防治准则。
虽然马大已有类似准则,但却未被认真执行。
在2017年,马大学术职工会就曾抨击校方在处理性骚扰案件时,并未遵从准则。此外,校方处理性犯罪的手法也必须更细腻,更照顾幸存者的感受。
英国大法官Lord Hewart说过,justice should not only be done, but should manifestly andundoubtedly seen to be done。
正义必须获得伸张,并且必须让㆟看到正义获得伸张。案件审讯过程应该让人感到合理和公正。
在此案件当中,接近一年的时间里,诚信委员会并未通知学生关于判决或调查进度。不但漠视受害者的知情权,也让受害者感觉不到校方采取行动的诚意。
2. 内阁需向国会提呈《性骚扰法案及性别平等法案》
国会需通过性骚扰法令,以一个独立的法案,更针对性地处理性骚扰问题。
现有的《刑事法典》并未明确定义性骚扰,也未构成指出性骚扰的行为,法条过于广泛,难以将嫌犯入罪。
前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杨巧双曾表示,在今年三月,内阁将会提呈《性骚扰法案及性别平等法案》。但后门政府上台之后,未见任何立法的决心。
若后门政府的确如阿莎丽娜所说的关注性别课题,那就应该积极通过《性骚扰法案及性别平等法案》,这样比劝诫人妻们角色扮演小叮当,更有效地促进性别平权。
最后,我们声援这名勇敢的大学生,希望公义最终得以彰显。
此外,任何在校园内受到性骚扰或性侵犯的大学生,如需要任何援助,可联络社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