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前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今日再被加控一条罪,涉及在槟城海底隧道项目中接受330万令吉,林冠英否认接受这笔贿金。

林冠英今日在北海地庭面控后,在峇眼国会议员服务中心召开记者会。

上周五,林冠英在吉隆皮地庭面对索取10%的利润作为贿赂的指控,但是控状并没有列出明确的数目。

“今天我被提控提及了明确的数目,即是收取跟此案相关的330万令吉贿款。”

林冠英再次强调,有关指控是毫无根据,且具有政治议程。

林冠英也再次指出,为何反贪会从未要求他出示银行账户,抑或证明他拥有巨款。

我不曾收取贿金,我要再次重申,反贪会由始至终不曾要求我出示拥有330万令吉的证据,也不曾询问我的银行户头是否有330万令吉或手头上持有这笔现金。

“为何反贪会从来不曾向我提出这个问题?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我拥有这笔款项,哪来贪污?

林冠英说,反贪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对他作出上述提控,那人人皆有可能面对千万钜款的提控。

林冠英强调,“这是毫无根据的指控,我将会在法庭抗争到底,以证明我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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