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于2020年8月14日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将今年4月、5月及6月的电费折扣额加倍(100%),让家庭用户从每月享有77令吉折扣提高到154令吉、商业和工业用户15%折扣提高至30%,加上给予电费附加费折扣或降低电费附加费,只需耗资32亿令吉,但却能有效帮助到3200万名国人和企业很遗憾政府拒绝接受此建议,尽管此措施确实有利于协助人民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带来的经济冲击。

行动党接获许多人民的抱怨和投诉,指由政府提供的电费折扣并不足够当每月的电费涨了200令吉至300令吉时,每月77令吉的电费折扣并无多大作用。同样面对经济困难的商界和工业界也感同身受,特别是有者还面对停产、不获订单或没有销售的情况。

将家庭用户的电费折扣额加倍,预估成本是9亿4200万令吉。若加上工业及商业用户,成本则是32亿令吉,也即是只占了总值2950亿令吉的关怀人民经济振兴配套(PRIHATIN)的1%

当这项措施可直接帮助到全体马来西亚人和企业时,政府为何不能为此花费32亿令吉呢?更何况,这笔费用将由电力工业基金、财政部和国能共同承担。国能在2019年取得44亿5000万令吉利润,相较于2018年的37亿5000万令吉增加了18.7%,显示他有能力承担电费折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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