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于2020年9月11日在槟城发表的文告:
今天针对我的这两项新控状再次与槟州政府于2013年颁布予CZBUCG集团的“两岸三通,一个槟城”计划有关。
针对我的指控存有4个矛盾点:
1. 当无法发现我拥有贿款,而我的太太也没有数亿的现金、昂贵的珠宝和数百个名牌手提袋时,何来贪污?
2. 当海底隧道计划是通过公开招标颁布合约,并由州政府官员、行政议会或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做决定,而非我个人决定时,何来贪污或滥权?
3. 当支付给CZBUCG集团的费用必须取得由公开招标方式委任的独立工程咨询公司的同意,及槟州政府官员的批准时,何来贪污或滥权?
4. 当CZBUCG集团在2019年公开否认贿赂任何槟州政府官员,而反贪会也证实了该公司和主席的清白时,何来贪污?
我相信,真理无惧。
林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