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于2020年11月1日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国家元首已拒绝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以对抗第三波新冠疫情为由,颁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的请求,慕尤丁必须遵从国家元首谕令。慕尤丁作为一国之首相,并未忠实的遵循国家元首谕令,反之试图证明紧急状态的需要性,而且似乎并没有放弃,以在未来再提出类似请求。

慕尤丁所给出有必要紧急状态的理由,是担心来临的三脚石国席补选,及随时可能到来的砂拉越州选将使新冠疫情恶化,而紧急状态可阻止选举的举行。但是,就连慕尤丁也认同联邦宪法第150条文允许可以只在局部地区宣布紧急状态,而不一定是全国需进入紧急状态。

许多法律学者和专家皆不同意只有紧急状态才能阻止举行选举,而律师公会宪法委员会联合主席邱进福亦有提出替代建议。很多人都认为宣布紧急状态的要求,是在试图巩固其脆弱权力。

慕尤丁每天都受到巫统的威胁,指将撤回对其国盟政府的支持,他显然已失去了在政府中的多数议席。因此,他并不希望国会如期举行,害怕面对不信任动议及2021年财政预算案或可能不获通过的情况发生。宣布紧急状态是他应对政治问题和弱点,最简单的补救方式。

然而,紧急状态将对经济、投资者信心、民主特性和国家团结带来不利影响。慕尤丁应停止将自己的政治生存放在首位,而应着重于团结人民,共同对抗第三波新冠疫情。

国盟政府应开始采取负责任的行动,从拟定2021年团结财政预算案开始,纳入所有来自政府外部的惠民建议和政策,以挽救工作、企业和生计。

林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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