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青团全国署理团长暨彭亨州丹那拉打区州议员张玉刚于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发表文告:

社青团全国署理团长张玉刚抨击警方任意以“妨碍公务”的罪名阻止公民拍摄和逮捕公民,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之余,更侵蚀了法治精神之下公民监督公权力的基本权力。

日前,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因拍摄警方强硬执法的行动,被警方以“妨碍公务”罪名逮捕及扣留一晚,全国刑事调查局总监胡西尔(Huzir Mohamed)今日发文告辩称,拍摄警方执法并散播相关影片乃干扰警方调查程序,同时也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即发送贴文企图干扰他人。

普通市民以手机录下执法过程,是在履行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基本权力,合情合理合法,加上黄彦铬之言行亦无阻扰警方执法,可见警方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

事实上,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就在今年7月份曾公开预告警方在未来会佩戴摄影机,以全面地记录所有执法过程,加强警方的执法透明度于杜绝滥权情况。

国际透明组织所推出的全球贪污趋势指数(Global Corruption Barometer),调查都显示警察是马来西亚人民印象中最贪污的公共单位,反映出警方滥权和贪污问题已经病入膏肓,急需人民和公民社会的高度监督。

如今科技发达,“人人有手机”的情况已经是现今社会的普遍事实,警方作为公权力的一环,思维不应该停留在上世纪,反而必须虚心接受公众的监督,确保自身的公权力不会遭到滥用,才能带领整个警队迈向透明与专业。

政府与警方有必要采取大刀阔斧的措施提升执法透明度,杜绝滥权与贪污问题,才能提升人民对执法单位的信任度与尊重。

相反的,任意阻止民众拍摄执法情况,甚至将履行公民基本权力的民众任意逮捕和扣留,以杀鸡儆猴阻吓人民拍摄执法才是完全无法让人接受的滥权行为。

警方意图阻止民众拍摄执法,以及这些年来爆发许多的警方贪污与滥权丑闻,凸显了警方的权力庞大却难以被约束。

国盟政府不应向恶势力低头,必须立即设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并拒绝早前提呈的缩水版《2020年警察行为独立委员会(IPCC)法案》,以便有效监督,打击与预防警察贪污、行为不检以及滥权行为,从而打造一支真正专业与廉洁的执法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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