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青团全国署理团长暨彭亨州丹那拉打区州议员张玉刚于2020年11月22日(星期日)回应彭亨州务大臣旺罗斯迪关于官委议员之言论的新闻文告:

彭亨州丹那拉打区州议员张玉刚表示,彭亨州政府通过修宪案,允许州议会委任最多5名官委议员,让官委议员未来能够参与议会辩论和投票,已经严重侵蚀议会民主精神,并劝诫彭亨州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不要再以偷天换日的手法漂白官委议员,发表似是而非的观点混淆民众。

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彭亨州国阵与伊斯兰党在州议会联手以33票通过修宪案,允许州政府委任最多5名官委议员,包括我在内的全数8名希盟州议员反对不果,唯有离席抗议。

根据修宪案,这些官委议员将与民选议员一样享有同等权利与特权,能参与州议会辩论,成为议会委员会的成员,以及参与投票表决。尽管如此,这些官委议员没有资格出任州务大臣与行政议员之职位。

稍后,彭亨州务大臣旺罗斯迪继续在其面子书继续为这项损害议会民主精神的议案涂脂抹粉,声称这项有着浓厚政治意味的修宪案不会侵蚀民选议员的议会权力,也让州政府能够委任具备相关专业才能和知识的贤能之士进入议会问政。

张玉刚指出,在州议会问政的每一位民选议员,全都经历过民主选举的洗礼,获得民意委托和拥有民意正当性,而官委议员是由执政党所委任,没有民意正当性,他们必然只会对政府唯命是从,而不需要对任何选民问责。这些官委议员与其他民选州议员一样,享有同等的问政资格和能够参与投票表决,已经彻彻底底违反了议会民主精神和产生对选民的不公不义。

张玉刚提醒彭大臣,彭亨与登嘉楼官委议员最大区别之处,在于登嘉楼的官委议员在议会没有投票资格,不能左右影响人民权益的法案表决,彭大臣不应该鱼目混珠,把两者相提并论,试图混淆舆论。

更何况,修宪案根本没有明文规定,官委议员必须是具备相关专业才能和知识的贤能之士,或代表少数群体或族裔的社会贤达,这明显只不过是州务大臣空口说白话,搪塞舆论。

“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宣布‘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 从而明确表达了民主的概念,在民主选举国家,政府的权力合法性必须来自公平、自由、定期的选举基础。如今,彭亨州试图绕过人民意志,通过后门委任议员来巩固权力,试图扩大朝野差距,不管嘴巴说的多么好听,已经赤裸裸地强奸了人民的意志。”

张玉刚建议,政府如果真心诚意要维护和捍卫少数群体在议会的权益,应该把议案带上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层面上阶段性改革和落实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or Minority Representation),让在选举中落败但拥有一定选票基础的政党也能在立法议会拥有一席之地,发出自己的声音,从而最大限度避免人头选举中赢者通杀(Winner Take All)造成少数群体被边缘化的不公现象。

彭亨州务大臣旺罗斯迪的面子书贴文:https://www.facebook.com/1635765436639544/posts/2777200362496040/?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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