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爱极乐州议员郭子毅于2020年12月10日发表文告:

“若甲州政府不愿意为政府子公司内影响州政府声誉的案件采取行动和作出交代,对GLC设下的KPI将只是自欺欺人的说法。”

以下为爱极乐州议员郭子毅在甲州2021年财政预算案12月10日辩论摘要:

在昨天的甲州2021年财政预算案致词中,首席部长宣布将为甲州的州政府机构及子公司(以下简称为”GLC”)设下以下KPI:

  1. 每年增加20%盈利。
  2. 在国内和国外寻找合作伙伴,并在5年内至少有3个合作计划。
  3. 所有GLC每年把总值2%的收入上缴给州政府。
  4. 在5至10年内在马来西亚Bursa Malaysia交易板上市。

我认为以上KPI,特别是第1和第4,是不切实际和不公平的,同时也不适合执行在所有的GLC身上。然而,我原则上认同州政府为甲州政府机构及GLC设下KPI。

如果州政府的目标之一是要让州政府的GLC在5至10年内上市,除了只看表面的盈利多寡,州政府也需要注重GLC的透明、廉洁、及管理信用(Management integrity)。

其中一项需要州政府解释的是在今年5月左右被各媒体报导的“涉及滥权甲政府子公司2高层,前朝停职,国盟复他们职”一事。文中所指的甲政府子公司是马六甲资讯工艺控股公司(MICTH)。(见链接

必须强调的是,该案件涉及至少130万令吉的公款,严重影响甲州政府的声誉。

其中一位涉案的员工,在内部调查结果中,被指涉及”严重过失“ (Serious misconduct)。在国盟政府上台后重新委任已经被停职的两位员工,明显违背了管理信用和廉洁的原则。该事件被报导至今,甲州政府并未作出任何正面回应

若甲州政府不愿意为政府子公司内影响州政府声誉的案件采取行动和作出交代,对GLC设下的KPI将只是自欺欺人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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