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青团全国署理团长暨彭亨州丹那拉打区州议员张玉刚于2021年11月28日(星期日)关于国家团结部长哈丽玛言论的新闻文告。

社青团全国署理团长张玉刚表示,国家团结部长哈丽玛逃避彭亨州教育局为全津华小更换没华文字校牌的争议,并且拿出国语为官方语言作挡箭牌的说法充分显示她毫不了解联邦宪法保障各族群使用母语的权利,意图转移视线和焦点来挑起更多争端,其心可诛。

哈丽玛今日出席国家团结行动计划的推介礼后,受记者询问相关事件,没有正面回应有关问题,并且提醒各造马来文才是国语和官方语言。

国家团结部长哈丽玛

也是金马仑丹那拉打区州议员的张玉刚对此感到非常不满,他表示,所有马来西亚国民都承认马来文作为国语的法定地位,也没有人不要使用马来文,彭亨州的华小只是要求马来文和中文并列的学校招牌,团结部长不应该把事情导向马来文的国语地位受到华社否定,企图逃避问责。

示意图

张玉刚指出,学习与使用华语/母语,是联邦宪法第152条文(1)所赋予及保障的基本权利。联邦宪法第152(1)条阐明:马来语是国语……不过,(a)(除官方用途以外)不得禁止任何人使用、教授、学习其他语言;(b)这条款并不影响联邦政府或州政府,维护和保持联邦其他族群使用和学习其语言的权利。在此宪法精神下,各源流教育学校都有权利使用各自母语文字的学校招牌。

哈丽玛的言论,充分显示她不了解联邦宪法精神,甚至企图转移视线挑起更多事端,破坏国民团结,已经违反了其身为团结部长的职责,即维护各族群团结精神,处理任何危害社会和谐的争议。”

张玉刚表示,联邦宪法虽然有阐明马来文成为官方语言,但也有提到学习母语的权利,任何国民都不可以被剥夺学习与发扬母语的宪赋权利,更何况华文教育在马来西亚这片土地已经扎根超过200年,为国家培育无数人才,是国家宝贵的教育及文化资产。

马来西亚是一个团结包容、互相尊重多元的国家,在维护马来文作为官方语言地位之际,我们也需尊重其他语言的使用和发展权利,包括政府应该给予更多使用各族群母语的空间,以展现马来西亚多元文化,共存共荣的社会特色。

张玉刚(左2)移交平板电脑给丹那拉打华文小学的学生家长,左1为金马仑碧兰璋新镇支部副主席蔡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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