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在《秘书长上线》的节目表示,每个政党都有自己的党章,党章会清楚阐明所有的规定。比如行动党有自己的党章,里面会阐述关于党的目标、职责分配、州委会、支部的运作等等,每一点都很清楚的列明在党章里。
其中一个在党章有规定的是,行动党的党员资格。党章也会阐明什么情况下会丧失党籍,比如一旦党员被证实破产就不需交给纪律委员会,总部马上就会出一封信给该党员,因为党章规定破产的身份无法成为行动党的党员。
陆兆福说:“配合刚通过的反跳槽法,行动党的中委会在会议上议决在9月25日召开特别代表大会,提呈修改党章。党章须拟定条文,说明本党中选的国州议员如果违反党的一些重大决定,就会自动丧失党籍。”
他表示,“ 自动失去党员资格和被开除是有分别的,第一,如果开除一个党员,必须证明他犯了什么错,必须有个程序。比如一个党员被投诉违反纪律,纪律委员会会进行听证会,必须给该党员机会辩解,听证会结束后,纪律委员会才会决定,该党员是否会被开除党籍或者被吊销资格。如果严重就会开除党籍,或者被吊销资格6个月,或1至2年不等。 如被开除党籍的党员还是可以上诉到中委会。这是需要经历一个过程的。
“自动失去党员的身份,和被开除,肯定2者有所不同,如果党章有规定什么情况会失去党员的资格, 那么就无需经过纪律委员会这个程序。如果违反了阐明在党章的规定,那么就会自动失去党员资格。”
陆兆福说:“现在我们要做的是要拟定这些条文,我们已委任了党章修改委员会的主席张健仁研究细节,例如在国会对于首相投信任或不信任票、财政预算案、修改联邦宪法等等的重大事项,若违反是会自动失去党员身份。”
“如果国州议员不根据党的规定,就会丧失党籍。我们就可以致函通知议长,这个议员已经不是行动党的党员。如果他已失去党员的资格,那么议席就会悬空以及需要举行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