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修复马来西亚,以及在后纳吉时代开启行政新局,政治献金改革是重大一环。
即便前首相纳吉已经就SRC贪污案锒铛入狱,如果没有体制改革来管理和监督政党的金钱运作,马来西亚民众的梦魇在未来可能重演。
有鉴于此,我们对拿督斯里伊斯迈领导的马来西亚政府同意接纳以提呈政治献金法草案,表示欢迎。
我们也要向倾力奋斗政治献金体制改革、以“净化”被金钱政治污染的马来西亚的以下公民社会组织(CSO)致敬,他们包括净选盟2.0,律师公会,智库机构如IDEAS以及国会跨党团小组(KRPPM)。
按照负责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所声明,政府计划在来临的10月份国会召开时,提呈这份草案。然而,虽10月将至,政府尚未就法令草案内容与在野党进行任何商议。
此法令草案的立法对塑造国家政治未来景象影响深远。就像反跳槽法令草案获得跨党派仔细审查,政治献金法令草案也必须经过同样全面广纳建言的程序。
与此同时,我们要针对这即将被提呈的政治献金法令草案,提出几点建议。
a) 设立政治献金委员会(Suruhanjaya Pendanaan Politik),一个行政体系以外的独立体制,以便在法令条款下公平执行职责。法令拟订的努力,需要依据全面且合乎国际最佳实践的体制改革。
b) 建立公共资金拨款机制(public fund allocation),提供给政党,以便巨大的政治贪污案如一马公司、LCS潜艇、UKSB签证公司,得以避免。
c) 在国会设立关于政治献金的特别遴选委员会,以便在草案提呈国会之前,针对草案的技术细节进行研议。
我们相信所有希望看到马来西亚免于贪污桎梏的各方,都希望这项法令草案得以通过。没有人会希望看到这原本良善的努力,因为政府不愿意全面咨询意见而仅仅是门面功夫,而受到阻碍。
行动党政策局:
a) 主任,亚庇国会议员陈泓缣
b) 卡斯杜丽,槟城峇株加湾国会议员
c) 李存孝,霹雳兵如港州议员
d) 周忠信,柔佛州明吉摩州议员
e) 拉吉夫,雪兰莪武吉加星州议员
f) 张玉刚,彭亨丹那拉打州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