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地方政府及发展部长政治秘书张玉刚于2023年2月3日(星期五)的新闻文告:

爆竹一声一声除,可以说燃放烟花爆竹是农历新年传统习俗活动之一,地方政府及发展部长政治秘书张玉刚表示,内阁在农历新年期间一致通过合法化燃放烟花爆竹,是正确且与时并进的决定,不但能够增加国家税收,也可以通过规范管制,减低燃放烟花爆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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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自1991年发生双溪毛糯烟花厂爆炸事件后,我国政府基于安全理由,1995年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所有收藏出售、购买或是燃放等行为皆属于犯法行为。《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4(2)条文说:“任何人在违反本条文发出的通告下,因制造、拥有、或进口任何爆炸物而被判有罪,可罚坐牢5年,或罚款一万元,或两者兼施。”

张玉刚表示,尽管政府已禁烟花爆竹几十年,但每逢各民族佳节来临,大街小巷都能听到劈哩叭啦爆竹声。禁令仿佛变成一纸空文。不仅没有维护法治公信力,而且也没保护对燃放烟花者和社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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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越禁越多爆竹声,导致禁令形成一纸笑话,倒不如合法化燃放烟花爆竹。在马来西亚,燃放烟花爆竹不只是农历新年的专利,马来同胞和印度同胞在庆祝开斋节和屠妖节也是爆竹遍地开花,可以说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全民习俗,解禁燃放烟花爆竹,体现了团结政府的与时并进和实事求是,不但能够打击猖獗的烟火走私活动,也可以为国家带来庞大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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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拟定管制 规范减低社区风险

张玉刚表示,弛,是为了那份年味,禁,是为了人民安全,既不能“一禁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一纸公共政策,有支持者必然也有反对者,无可否认,燃放烟花爆竹的确存有不安全和不环保的问题因此政府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也必须实事求是地拟定规范管制,确保人民在红红火火地欢庆佳节时,不会乐极生悲,或对社会和他人构成伤害。

”政府在拟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管制规范时,可以参考各国政府的案例,比如说严格审核进口烟火爆竹、规范燃放区域和特定时段,这样不但能够保存放烟花的传统习俗,又能降低社区和人身安全的风险,确保空气和环境污染受到控制,也不扰人清梦。“

张玉刚(右)在新春期间向马来西亚前消防及拯救局总监拿督苏才福拜年,并请教有关防火安全方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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