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全国政治教育主任张玉刚于2018年3月26日,针对《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作出评论。
国阵政府3月26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一读,终于为这个引起舆论纷纷的法案掀开神秘面纱,让国民一窥究竟,到底与国内其他钳制言论自由的恶法有何不同?
假新闻的泛滥的确已经让全球各国,包括马来西亚焦头烂额,各种似是而非的新闻层出不穷,混淆视听,严重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社会安宁。
必须强调的是打击假新闻人人有责,也肯定是各党团的共识。然而,杜绝假新闻和需不需要落实《反假新闻法案》却是两回事。
政府要落实《反假新闻法案》,必须先回答两道问题。第一是“假新闻”由谁定义?第二是我国当前所拥有的法令,是否不足以应付“假新闻”?
首先,根据甫出炉的法案,“假新闻”的定义是“任何完全或部分虚假的新闻、资料、数据和报告,无论是以文章、视频、录影或其他任何能够带出文字或概念的形式。”
可惜的是,法案还是没有说清楚到底应该由谁,以及如何界定这些“新闻、资料、数据和报告”的真假?如果是政府单方面说了算,那是极其可怕的事情。
以轰动全球的一马发展公司洗钱丑闻为例,尽管这个新闻获得全球媒体广泛报导,而且多国司法机关,包括美国司法部也白纸黑字指出一马公司资金被盗窃,惟我国政府却极力否认这项指控。
更为严重的是,通讯部副部长再拉尼早前宣称,任何未经当局证实的一马公司丑闻的消息,都将会被视为假新闻。
根据我国政府对待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不良记录,如果假新闻的定义由政府所垄断,难免让人怀疑《反假新闻法案》只不过是打击政治对手和管制对己不利消息的政治工具。
第二,我国当前的法令,是否足以应付假新闻?国阵政府最爱给的借口,就是一些先进民主的国家,如法国和德国,也正在草拟打击假新闻的法案和措施。可是他们似乎忘记了,法国和德国都是极度推崇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民主国家,他们并没有打压言论及新闻自由的恶法。
在马来西亚,我们拥有管制民间使用印刷机,以及印刷、进口、制作、复制、出版及发行出版物的活动的《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在这法令的管制之下,报纸别说刊登假消息,就连报导令国阵政府及领袖不悦的新闻,也随时会受到内政部的审查和警告。
要应付网络社交媒体的新闻及消息,我们也有《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这法令是政府因应电讯、资讯与媒体汇流趋势而制订的。随着网络新闻媒体日益活跃,纳吉政府也分别在2012年4月修订《证据法令》,和2015年修订《煽动法令》,来管制社交媒体使用者和网络媒体。
此外,我们也拥有一个24小时不断地监管互联网的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我国多家网络媒体如《当今大马》和《透视大马》,都曾经因为刊登令当权者不悦的新闻而遭受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骚扰和打压。
我们也知道,去年就有多名面子书用户,因为涉嫌在面子书发文羞辱苏丹,遭警方援引各种不同的法令来逮捕、提控及罪成受罚。
当然我们也知道,就在今年3月,巫统的假新闻枪手拉惹柏特拉(RPK)在其新闻网站,绘声绘影指控大马首富郭鹤年资助民主行动党来推翻政府,尔后首相纳吉和巫统部长皆闻鸡起舞,加入战局,引起满城风雨。
在这起事件,明显的郭鹤年和民主行动党都是假新闻的受害者,但是当局只是勒令RPK的文章下架,至于搞风搞雨的首相纳吉和旅游部长纳兹里,却可以若无其事全身而退。
由此可见,马来西亚当前最大的问题并不是法令不够好或不够多,以至于无法对付假新闻,恰恰相反,我们真正的问题是当局滥用法令,并且选择性执法,导致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越来越受钳制,而制造假新闻来攻击政敌的当权者却可以永远逍遥法外。
新法落实,不过是让国阵政府多一把对付反对党和反对声音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