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民主行动党主席张健仁于2020年11月20日发表文告:
砂拉越州宪法修正法案在砂州立法议会通过至今已经过了一个星期。
对于修宪后泰益玛目的继子具有参选为砂州立法议员资格的课题,至今砂政盟的部长,包括负责提呈这项修宪法案的阿都卡林始终保持沉默,似乎都在逃避这个问题。
只有砂州副议长格拉瓦及行动党前州议员黄庆伟开腔为砂政盟辩解,声称该修宪法案中的“父母”一词, 是“亲生父母”。
然而,这两个人试图为砂政盟护航的说词,不过是一个极糟糕且不成立的辩护。若他们两人的说词能成立,为何砂政盟的众多部长们都噤若寒蝉,不敢出声? 那还轮到黄庆伟有机会身先士卒,当起砂政盟的先锋队?
一个简单的问题,在我国法律,父母亲都是指在有婚姻注册的父母亲。那如果砂政盟的修宪是指“亲生父母”,为什么修宪法案中没有加入“亲生”一词?为什么砂政盟的部长如此沉默,反而是由行动党的前州议员为砂政盟辩解?
事实上,这项修宪法案的糟糕之处,不只是一位“非砂拉越”人可以依据他或其父母的出生地成为砂州立法议员,这项修宪法案所使用的字眼,也会让一个真正的砂拉越人失去成为砂州立法议员的权益。
举个例子,一对砂拉越的夫妻在西马工作时生下一个儿子。他们的儿子是砂拉越人,他的身份证会有“13”和“K”。他们的儿子出生后,一家三口随即搬回砂拉越,都是 道道地地的砂拉越人。若干年之后,这个孩子长大结婚,其妻子也不是在砂拉越出生。那么,根据经过修正的砂州宪法,这个孩子的孩子,将不具有成为砂州立法议员的资格,尽管他们都是砂拉越人,一生也都住在砂拉越,身份证上也有“K”的字母和“13”的号码。
显然,根据修正后的砂州宪法,一个人是否有资格成为砂州立法议员,考量准绳并非他是否是“砂拉越人”,而是,他的父母或其中一位父母是否是在砂拉越出生。这就是修宪法案的荒谬之处。
无可否认,有数以千计的砂拉越人并不是在砂拉越出生,因为在他们出生时,他们的父母正在外地工作。而这些不在砂拉越出生的砂拉越人,他们的配偶如果也不是在砂拉越出生,那么,他们的子女就不能参选成为砂州立法议员,即便他们的子女也是砂拉越人,身份证中也有“K”。
鉴于砂政盟仓促进行修宪,它不只是存在漏洞,允许“非砂拉越人”成为砂州立法议员,同时也促使真正的“砂拉越人”,在某种情况下,却无法成为砂州立法议员。
砂政盟要进行修宪应该咨询更多的意见,而不是利用他们在砂州立法议会拥有超过三分之二多数席位的优势强行通过。
张健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