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于2021年3月12日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国盟政府昨日宪报《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全面管制与2019冠病或紧急状态有关的“假新闻”,施以更严厉刑罚来对付犯法者。对此,民主行动党强烈谴责国盟政府的这项做法。授予政府如此巨大的权力,意味着政府将决定何谓假新闻,以及谁将被起诉,并面临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全方面定义假新闻的做法令人不安,也侵犯了联邦宪法赋予人们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此法例理应要在国会里辩论和取得通过,但不幸的是,即便国家元首已表明紧急状态并没有禁止召开国会,但国会依然继续被停摆。

实际上,紧急状态并不妨碍国会履行其职能、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政府。当我国所有商业机构和学校都已经开放时,为何唯独国会不能复会?当来自现任政府和反对党的国会议员大都支持国会立即复会时,首相却坚拒听取这股明确的声音。

此外,这项新的假新闻法例将如何鼓励吹哨人揭露舞弊和失职行为,包括与新冠疫情措施和紧急状态使国会停摆有关的事项?这项法例也与吹哨人保护法令有着本质上的矛盾。吹哨人保护法令旨在鼓励人们披露公共和私营部门的不法行为,打击贪污腐败和失职,并保护吹哨人免受伤害。

这项假新闻法例也会扼杀基本自由,尤其是打压异议权利。例如,如果首相不满针对他的所谓虚假指控,他可以提出诽谤诉讼,而他已经在这么做了。其实,首相可以根据现有的刑事法典或通讯与多媒体法令来对付恶意指控,当中的罚款额或监禁刑罚亦已足够,无需再祭出新的假新闻法例来吓唬公众。

正如行动限制令和新冠疫情标准作业程序的执法,在针对部长与普通人民时存有双重标准一样,过于广泛的定义假新闻或使法例遭到滥用。这项新的假新闻法例可能为独立和公正的网络媒体带来风险,也对主流的政府媒体提供其他观点。

国阵政府在2018年大选前通过反假新闻法令,但此法令在希盟执政时期被废除,而如今这项新的假新闻法例是否在复制着反假新闻法令?我已要求召开希盟主席理事会会议,以商讨这令人不安的事态发展,这是在进一步侵蚀着我国正不断减少的民主空间。

林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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