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于2021年9月28日在吉隆坡发表文告
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今日在国会证实,有关货运代理公司和持有国际综合物流服务(IILS)执照的本地公司需强行出售其股份,以将土著股权增加至51%的要求,并非制定于2018年。这也证明了马华、民政党和砂拉越人民联合党正在撒谎,他们暗示是我在2018年至2020年初担任财政部长期间时,实施这项条规。
相反的,我当时拒绝了对在1990年之前获得执照的货运代理公司,追溯增加51%土著股权的建议。强迫已经经营公司几十年的业者放弃对货运代理公司的控制,是不公平的做法。而且,只有本地的IILS执照持有者才需遵守这项条规,反观外国业者则不受约束,体现了政府的双重标准。此外,试图使条规具追溯效力,是违宪的做法。
此前,IILS执照并不必有任何土著持股。然而,本地的IILS却需放弃控制权,要有51%土著持股,反观外国业者则不受影响,这是非常不公平的。此外,在1976年之前注册的执照不必有土著持股,而在1976年至1990年之间注册的执照,则需有30%土著持股。至于1990年之后注册的执照,则需有51%土著持股。
现任政府,特别是马华、人联党和民政党,是否有勇气采取跟我一样的立场,即不应强迫在1990年之前成立的货运代理公司出售其股份和放弃控制权,以遵守51%土著持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