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全国署理团长暨彭亨州丹那拉打区州议员张玉刚于2019年7月17日发表文告。
2019年7月16日,朝野一致通过修宪案,赋予18岁至20岁的选民选举权和参选权,以及落实全民自动登记。希盟政府勇敢踏出扩大民众政治参与的第一步,是我国民主进程历史性的一天,这项变革的成就也属于全体马来西亚人民。
尽管如此,从当前民主化的实践进程来看,这项变革只能算是开启了改革之门,政府仍需要推动及完善各项体制改革举措,包括赋权地方民主,中央政府权力下放,回复地方政府选举,不断扩大民主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才能够彰显18岁青年投票权和参选权的实际意义。
当前,我国的3层政府机制,即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唯有联邦和州层面赋予人民选举权,地方政府则采取委任制,且主要施政由公务员来管辖,县市议员的执政及问责权限非常有限,从公民政治角度来看,这是不健全且严重缺乏问责效能。
我国的选民,基本上每5年才投一次票,以选出联邦和州政府,在联邦直辖区的选民,因为没有州政府选举,更只拥有一张选票而已。在这种每5年才行驶一次选举权利的政治氛围和结构下,公民政治并未普及,民主政治参与也并没有扩大。
即便是换了新政府,政治问责和体制改革仍举步艰辛,过去一年希盟政府更多次面对保守势力反扑,让社会舆论被少数极端论述绑架。换句话说,如果单单只是落实18岁青年的投票权,也只是在来届大选徒增更多选民,并未能为我国的民主化进程带来实际意义。
另外,是次修宪也修改联邦宪法第47(b)条文,将成为国会议员的年龄,从原本的21岁降至18岁。降低参选年龄,除了考验青年代表的心智成熟、社会历练、政治识见和议题掌握能力,我们也必须留意当前体制,是否真有提供那么多机会给年轻人?
当前国会议席只有222人,就算各州政府随后全面配合这项举措,全国各州也只有589个州议席,如果未能提供更多的政治空间予年轻人,仅仅降低参选年龄好比空中楼阁。
因此,恢复地方政府选举能够成为解套方案,积极稳妥地扩大公民们的政治参与,让年轻人能够从地方政府开始实际操作,培育问政能力和政治历练,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加强地方问责文化,从而完善18岁青年投票权和参选权这项变革。
从国家政治制度来看,地方直接民主与高阶的国州代议制民主结合,能够相得益彰,既更全面保障市民的民主权利和参与需求,也巩固我国的民主化进程,打造一个民主、公平、自由、繁荣、进步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