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无拉港区州议员兼雪州组织秘书黄田志于3月15日发出的文告:

梁德明应立刻辞去国家水务委员会主席一职

国家水务委员会主席梁德明理应为国家水务委员会无法履行其使命和愿景负责,立刻辞去主席一职。国家水务委员会成立的宗旨是以公平,有效和透明的方式并根据2006年水务业法(WSIA)来规范水务业,而其愿景是为大众提供可持续、可靠和价格合理的水供服务。然而,水务委员会已经严重违背其创立宗旨和愿景。

国家水务委员会无法为马来西亚各州尤其是雪州提供良好的食水供应,梁德明必须为此事负上全责。梁德明自2016年11月1日上任成为委员会主席以来,马来西亚的水务状况裹足不前,并没有得到提升。国家水务委员会也无法有效规范和管理雪河水公司(Splash),导致该公司负责营运维护的雪河濾水站3(SSP3)在2018年3月6日出现问题,造成吧生谷地区有50万户家庭受到水供干扰影响。除此之外,雪河濾水站3(SSP3)里的三个水泵在2016后就没有进行修理,显然国家水供公司没有扮演好其管理者的角色。

也是新邦冷京国会议员的梁明德,并没有履行其国家水务委员会主席的责任。身为主席的他并没有劝告中央政府,根据2006年水务业法第114条强制接管雪河水公司,完成雪州水务重组工作。这也很好的证明,比起人民利益,国家水务委员会和中央政府更想把水供课题当做大选资本,以赢回雪州政府。

根据2006年水务业法,国家水务委员会可以在几个情况下劝告部长取消个别水务公司的营运执照。在这次水供事件中,雪河水公司显然没有达到其执照所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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