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槟州政府对垒选举委员会一案的律师梁卓经说,槟州政府已经于16/3/18入稟联邦法院申请上诉准令,以针对上诉庭于21/2/18的裁决上诉。

槟州政府之前入稟槟城高庭起诉选举委员会,基于选举委员会的新选区划分的建议书的不公平选区划分要求高庭司法审核并撤销选举委员会的建议。高庭以法庭无权干涉选举委员会为由,于20/11/17驳回槟州政府的申请。梹州政府在上诉庭的上诉也遭上诉庭以同样的理由驳回。

梁卓经说,他代表槟州政府申请准令要求联邦法院厘清以下的八道法律问题:

(1)法庭是否有权审理要求司法审核选举委员会根据联邦宪法进行的选举划分工作的案件?
(2)若选举委员会在进行选区划分工作时违反宪法,法庭是否有权干涉?
(3)选举委员会的选区划分建议书是否有如高庭所说,只是“建议”而没有任何法律效应和对梹州政府没有法律作用?
(4)槟州政府的司法审核申请是否“言之过早”?(因为高庭说建议书还未提呈国会)
(5)选举委员会的建议书是否可以被司法审核?
(6)法庭是否可以拒绝审理有关诠释宪法条文的案件?
(7)总检察署是否在乎法律下可以反对同样隶属于总检察署的州法律顾问所同意进行的司法审核案件?
(8)在法律下,总检察署是否可以代表不是政府机构的选举委员会?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在支持该项申请宣誓书里说,以上的法律问题关乎重大,而且联邦法院从来都没有针对过这些问题有所判决。厘清这些关法律原则的问题附合公众利益,因此要求联邦法院批准准令。

梁卓经说,之前国会下议院议长班廸卡基于1MDB有案件在美国待审(sub judice) 为由,驳回所有有关1MDB的动议和不准辩论。因此,根据议长自己的逻辑,班迪卡更加不应该允许下议院在这项槟州政府的申请在法庭结案前允许国会议员辩论选举委员会的新选区划分建议书。

梁卓经
17/3/18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