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全国财政暨武吉免登区国会议员方贵伦于2018年3月25日,回应许子根之文章《谁是华教刽子手?》:

前槟州首席部长许子根先生刊登在《星洲日报》言论版的一篇题为《谁是华教刽子手?》的文章,充满着历史谬误,文内多次掩盖重要的历史真相,抽离1980年代的历史时空背景来误导舆论,并且含沙射影我党时任秘书长林吉祥为“华教刽子手”。

许君之文,大意如下:

“我国《1961年教育法令》第21(2)条文对母语教育的杀伤力非常大,该条文授权教育部长在适当时刻,能够把任何华文与淡米尔文小学改为国民小学。甫中选的许子根声称与其他的马华民政领袖,就21条(2) 这个课题与巫统高层私下探讨解决方案。”

许君笔锋一转,即表示:

“马华民政要在内部争取的努力,却因为民主行动党在国会提出删除1961年教育法令21条(2)的私人提案而遭到破坏。”

民主行动党要在国会提出删除《1961年教育法令》21(2)条文的私人提案,这本来就是当时广大华社的心声,也是行动党的责任所在,何错之有?单单这一段,就可以看得出许子根为了推卸争取不力的责任,而诿过于行动党。

许君之文,至少在2处犯下历史谬误,不敢在文中坦诚,企图误导不了解历史的读者。第一,关于删除《1961年教育法令》21(2)条文的议案,行动党并非在1983年才在国会提出要删除。自1966年建党以来,民主行动党就极力推崇多元文化及多元语言政策,要求当局在政策上及法令上公平地对待各源流教育。

我党两位致力于维护华文教育的领袖陈庆佳和陈国杰,更为此付出失去人身自由的代价,在《内安法令》下被逮捕及扣留长达4年零9个月。

在1980年6月20日,即许子根尚未当选为国会议员之前,林吉祥已经在国会提出删除《1961年教育法令》第21(2)条文的动议,并明确表示这才是保障华小永远不变质的最佳途径。

由此可见,通过议会民主手段,要求删除对华教不公的条文,一直以来都是民主行动党的抗争手段。许子根把我党的抗争诠释为“破坏马华民政内部争取的努力”,更突显了马华民政在国阵体制内当家不当权,而巫统更从未曾正视过华社的诉求和心声。

第二,许君忘了自己为何会代表民政党上阵。1980年7月3日,时任巫青团团长哈芝苏海米呼吁国阵政府,执行1961年教育法令 21(2)条文,掀起了捍卫华印小学的热潮。针对苏海米等人所发表的要关闭华印小学的极端言论,行动党先由李霖泰及古布三美两位同志向吉隆坡谐街警局报案,而稍後也邀请各政党,社团代表共商及寻求有效措施,以捍卫华印小学在宪法上的地位。

当华文教育再一次面对巨大的危机,这一次华教界决定派出许子根等文教界人士,希望他们能够加入国阵,纠正国阵。1982年全国大选,国阵取得压倒性胜利,在154个国会赢得132席的辉煌成绩,其中马华上阵28席赢得24席,而民政角逐7席也胜出5个,可谓取得大突破。反观民主行动党,只能赢下9个国会议席,其中3席是来自砂拉越。

许君却(故意?)忘记在文章提起这一点,即当年华社是全面支持他们打入国阵,以便能够纠正国阵,在政策及法令上维护华文教育。然而事与愿违,最终结果却是许君等人打入国阵,被国阵纠正,致使董教总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大失所望,并在之后的大选撤回对他们的支持,与反对党合作推动两线制运动,以维护母语教育的权益。

这些事实和史实,为何许子根不敢提?是刻意忘记还是有愧于心不敢面对?

许子根尚欠华社一个公道,我必须提醒许子根,他应该为当年辜负华社广大的支持,诚诚恳恳地向华社及华教道歉,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通过媒体平台发表历史谬论,推卸自己争取不力的责任,并诿过于民主行动党和林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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