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假新闻法将让贪污滥权者打压媒体自由应马上撤回!

霹州行动党強调,目前提呈国会二读的2018反假新闻法案事实上不但违反宪法,由于定义太过广泛,导致当权者拥有滥权空间,这将进一步打击新闻及言论自由,因此呼吁政府即刻撤回!

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对于“假新闻”的定义模糊不清,也没有阐明由谁来鉴定假新闻,该法案甚至允许99%准确、1%不准确也可被视为“假新闻”,这种立法完全违反联邦宪法第8条,即法律必须清楚确定、同时人人平等的原则。声明说,一旦法案通过,贪污滥权者将最高兴。

该法案同时违背宪法第十条,即宪法保障国民拥有言论及表达自由,可是该法案允许政府在无须负起举证的责任下向法庭申请删除媒体刊登的任何文章,而受影响的媒体或个人却无法向法庭要求撤销庭令,这种严重偏差的法律十分荒谬,可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全体内阁部长却没有一个人敢反对反而支持呈交国会通过。

该法案不但违宪,甚至还违反国际法,因为该法案规定任何人士,包括外国媒体,在任何地方包括在外国发布假新闻等同于在大马犯下罪行,这种企图管制全世界的法律简直让人难以置信,也让全世界耻笑。

大马是全球第一个提呈反假闻法案国家

行动党同样反对假新闻,可是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属于恶法,它不但违反宪法,也严重打击我国的言论与新闻自由,对媒体的工作更是一项沉重的打击。文告说,该法案范围涉及太广,不但记者编辑可以受对付,法案甚至也有权对付媒体的投资者,连订户也包括在内,情况实在离谱。

大马是全球第一个立法制定所谓反假新闻法案的国家,而国阵不顾律师公会、世界媒体协会等公民组织反对,反而一意孤行赶在大选前要通过,其背后动机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应改善我国的世界新闻自由指数

我国目前在世界新闻自由指数的排名已经跌至第147名,甚至落后印尼与缅甸,情况可谓惨不忍睹,政府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想方设法去改善我国的新闻自由指数以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可是一旦2018反假新闻法案通过,可以预期我国的新闻自由迟早将沦落到像北朝鲜的等级,情况令人担忧。

霹雳州行动党呼吁政府悬崖勒马,撤回不利人民的法案以示尊重宪法及避免媒体自由进一步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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