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7日讯)民主行动党古晋市候任议员俞利文医生促砂拉越国阵及人联党在“石油主权”课题上勿再误导人民、制造人民对希盟政府的误解。

他强调,砂希盟领袖之前已经多次指出,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一天未被废除便是有效的法律,但砂拉越首长阿邦佐哈里与人联党领袖却无视希盟领袖的劝告。

“ 我们多次强调,在我们的法律制度下,任何在马来西亚通过,并在宪报颁布的法律,在没有获得废除前或获得联邦法院宣布违宪前,都是有效的法律。但是阿邦佐及人联党却不理会,甚至还指2012年领海法令与1972年石油开采法令与现在砂州拥有采矿权事宜不相关。”

“如今国油公司入禀法庭,说明了我们并非无中生有。但遗憾的是,砂国阵及人联党非但没有自我检讨,还企图误导人民,将过错推该希盟政府。”
也是行动党砂拉越社青团秘书的俞利文今天在一篇文告中指出,国油入禀法庭的事件,不应该被用以误导人民来制造相互分歧,反之,我们必须了解事件的真相,并团结一致的面对。

“我必须强调,我不是捍卫国油公司,但我们必须清楚知道,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依然存在。当阿邦佐宣布从2018年7月1日开始,石油和天然气业必须遵循砂拉越1958年石油开采法及2016年天然气分配条例,该公司亦有权力入禀法庭请求厘清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的权力。”

他指出,在技术上,相关公司在遵循新或之前的另一项旧法令前,通过法律程序来厘清法令赋予的权益是正常程序。

“遗憾的是,却有砂拉越领袖发表误导性声明,指这是国油公司或希盟政府企图‘偷走’更多的砂拉越资源,以弥补取消消费税后所损失的收入。”

他说,技术上来说,1974年国会通过的石油发展法案乃获得全体砂拉越领袖的同意。根据该法案第2(1)条文,自1974年来我国的石油拥有权乃属于国油公司所有。

该法案第2(1)条文阐明:“马来西亚境内或外的石油的勘探、开采、获取、专有及特权,归属于1965年公司法或根据有关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所以如今,国油公司不是要求新的东西、‘盗取更多’或要剥夺开采税,他们是要通过法律途径来厘清这事件。正当阿邦佐强调拥有石油拥有权的当儿,就算如今还是国阵执政,这事件也将依旧发生。”

“我 再次重申,我绝对不是在维护国油公司。我只是不屑看到国阵领袖自欺欺人或继续欺骗砂拉越人民。我们必须清楚的知道,即使国油公司没有入禀法庭,我们也无法改变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存在的事实! ”

“我们必须清楚的是,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尚未被法庭宣布无效;且也没有在国会中被废除或修改,所以任何人都无法无视或扭曲相关法令。”

他说,无论如何,法庭有现今也未对这案件作出宣判。或许这是一个给砂拉越国阵政府证明他们看法的平台,所以砂国阵领袖及成员党更不应该误导民众来获取政治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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