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民主行动党不同意董总是种族主义的组织。为了扮演好维护华教的角色,董总遭到批评与谴责,但是董总从来不曾威胁其他大马子民的权利与人身安全。相反的,董总尊崇马来文作为国语的联邦宪法地位,同时可以自由学习其他语言

联邦宪法第 152(1)条文列明“马来文是国语”。第 152 条(a)项与(b)项也列明没有阻止学习任何其他语言,无论是联邦或州皆都保障这一点

虽然我们有权力反驳或反对董总的主张,这是民主所拥有的言论自由权力,也就是“我可能不同意你所说,但我誓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但同样的,这项民主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力不应该用以威胁或伤害不同意见者。有鉴于此,行动党强烈反对任何查禁董总的提议

敦马哈迪自去年受委任为首相,就广纳言论自由的方式,只要没有人因言论自由而受威胁,影响公共秩序或受到谎言所害皆可。不像前首相,敦马甚至下命令不可以因为有人批评首相而遭逮捕或提控。因此,行动党相信首相并无意要查禁董总

林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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