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于2020年8月5日在吉隆坡发表文告:

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认为,国盟政府没有意愿对现有的司法制度进行检讨及改革,包括设定指南以便罪行轻重与判罚必需相符及平衡,将无法为国家司法制度树立威严。

她不满首相署(国会与法律)部长拿督达基尤丁针对她在国会针对上述指南的建议,所作出的回答,并认为相关的答复,只意味着当局并没有意识到其建议的必要性及迫切性。

她说,总检察署有必需针对国内的刑事案件判刑,向司法成员推出指南,以免判刑时出现刑罚与罪行轻重不相符的情况,最终影响国家的司法威严。

她以“偷美禄者被判坐牢一个月,偷百万令吉者却可逃过牢狱之灾”的课题作为例子,并希望当局进行检讨。

她针对上述的课题于周二在国会发问,要求首相作出解答,但她对首相署(国会与法律)部长拿督达基尤丁作出的回答,感到失望;并指相关的回答显示当局似乎没有对此课题感到关注,也没有意愿对现有司法框架作出改革

她指出,希盟对于上述课题非常关注,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国家的司法权威,而国家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也曾以自弹自唱幽默和搞笑方式,“揶揄” 有人获高庭批准撤销46项控罪而获释;但有人偷臭豆监禁15个月、在清真寺偷窃2令吉会监禁2周、偷窃美禄则会监禁2个月

郭素沁在国会上的提问是总检察署是否会对司法成员针对刑事案件的判刑发出划一的指南,以便严重罪行不会被轻判,而轻微罪行却被重判,造成大马的司法机关形象受损。

达基尤丁在回答上述的提问时,其答案是指在联邦宪法第121条文下,法官与推事针对刑事案件的判刑是拥有绝对权力的;而副检察司与总检察署在提控的过程中,只是扮演辅助的角色,包括在维护公众利益的立场上,以证据、案情等作为依据,向法庭提出建议,以便作出对各方面最公平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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