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于2020年8月6日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

就连高盛集团也承认仅支付25亿美元予马来西亚政府,以解决其联同马来西亚领袖及朋党欺诈一马公司的案件。

国盟联邦政府以39亿美元与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达致和解,免除了高盛与马来西亚领袖及朋党欺诈一马公司(1MDB)的共犯责任,这所谓的“好交易”受到猛烈抨击,但国盟却对批评保持沉默,显示了国盟在公告利益和重要性问题上缺乏公信和透明。

其中一个关键点,在于就连高盛也承认他们仅会支付25亿美元,而不是39亿美元。高盛于2020年7月24日针对与马来西亚政府达成和解协议的文告,证实了以25亿美元解决马来西亚对高盛的全部刑事和监管程序,得益的是高盛,而非马来西亚。其中,不只是17名现任及前任高盛董事的刑事案件获得撤销,也不会再就有关一马公司的事项,对高盛、其子公司、或其任何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除了前员工雷斯纳(Tim Leissner)和黄宗华(Roger Ng))提出诉讼。

高盛在其文告中指出:“该协议原则上将支付25亿美元予马来西亚政府,并担保马来西亚收到被世界各地政府单位扣押的至少14亿美元的一马公司资产。高盛对相关资产进行了估值分析,并基于分析结果,相信有关资产担保将不会为公司带来重大风险。”

换言之,高盛声称向马来西亚提供的14亿美元资产担保,以回收被世界各地政府单位扣押的一马公司资产,并不会导致高盛对此需支付任何的重大款项。高盛面对的将仅限于其承诺偿还的25亿美元而已。

这也应证了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在2020年8月3日针对与高盛的“好交易”的回应:“……关于14亿美元(约59亿7000万令吉)为和解一部分的误导性言论。无论如何,马来西亚都会从美国司法部取回这笔资产,这与高盛的和解无关。这是因为希望联盟政府在2018年5月执政后,与美国司法部建立了良好关系。换言之,马来西亚取回这笔14亿美元的权利,无论如何都是独立于与高盛的和解协议。”

显然的,高盛是以牺牲马来西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达致了这项好交易,仅以希望联盟初始索偿75亿美元的三分之一,即25亿美元,就从一马公司丑闻中脱身。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是否已弄清为何会少了50亿美元,并向马来西亚人民做出充分解释?

林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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