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于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在马来西亚国会发表的媒体文告:

除了针对油棕收入征收的个人和公司所得征税以外,政府应该废除其它只针对油棕行业所征收的税项,并且恢复油棕树的翻种援助。

油棕是政府征收最多税务的农产品,而同时政府为其它农产品提供许多补贴和援助。

其中,独向马来西亚的油棕业征收的税务如下:-

(i)分别对原棕油(CPO)和原棕榈仁油(CPKO)产量征收的大马棕油局附加税,每公吨RM14;

(ii)针对油棕果(BTS)收取的特别收益税:当半岛和东马原棕油价格分别超过每公吨2500令吉和每公吨3000令吉时,半岛就会征收高达3%、沙巴和砂拉越征收高达1.5%的特别收益税;

(iii)出口税:当原棕油参考价达到每吨2250令吉时,原棕油产品将被征收3%至8%的关税。同时,原棕榈仁油和精炼棕榈仁油(RBD)的出口分别被征税10%和5%;

(iv)销售税:此销售税是在沙巴和砂拉越征收。在沙巴州,州政府对沙巴州的原棕油销售征收每吨1000令吉7.5%的营业税;而在砂拉越,当原棕油价格介于1千令吉至1,500令吉之间时,则对原棕油和原棕榈仁油征收2.5%的销售税。当原棕油价格超过每公吨1,500令吉时,砂拉越原棕油和原棕榈仁油的税率则提高至5%。

过去,油棕行业因其较低的生产成本和较高的售价,所以尚能够承受各种税务。2008年1月7日当政府征收特别收益税(暴利税)时,每公吨原棕油的生产成本仅为大约400令吉(或生产每公吨油棕果80令吉),而当时的原棕油价格约为每公吨 3,500令吉(或每公吨油棕果700令吉)。当时,暴利税的起征点设定为每公吨2,000令吉,半岛的税率为15%,沙巴和砂拉越的税率为7.5%。如果油棕果的产量为每个月每英亩0.8吨,以这个价格,油棕种植者仍然可以从一英亩土地上获得480令吉的利润!因此,油棕业者们不会感受这种所收取巨额的暴利税。

但是,今天生产每公吨油棕果的成本已跃升至每公吨250至300令吉。这意味着,如果原棕油价格为1,500令吉,那油园主们将根本无法获得任何利润或收入。如果价格达到2,500令吉的暴利税征税门槛,那业者每英亩只能赚取到约144令吉(依1英亩每月可生产0.8 公吨油棕果,采油率(OER)为18%计算。)

若农民拥有5英亩土地,那每月收入仅为720令吉,这远低于马来西亚的最低工资。这又如何说这些农民赚取暴利呢?

从征收的税务当中,当属沙巴和砂拉越的人民最悲惨,因为他们还将在原棕油价格超过每公吨1,000令吉时被征收销售税,但这价格农民仍然蒙受严重的损失。我希望沙巴州和砂拉越州政府可以废除这项销售税,因为这些州属如今将从国油那里获得石油销售税。最近,砂拉越从国油就获得了29亿令吉的石油销售税。

油棕业不再是“下金蛋的鹅”,但还是一个仍然能够为马来西亚人提供就业机会和固定收入的行业。当原棕油价格不久前跌至每公吨1800令吉时,许多小园主都放弃他们的油棕园,因为油棕收成不再提供令人满意的收入回报。我们不应该通过继续征收上述的税务,来促使这个行业走向没落。

原产业部门的愿景是使马来西亚成为全球市场上具有竞争性和可持续农业的领导者,但是我们如何在征收各种税务的同时又具有竞争力?

这些税务使到这个行业不再具有竞争力。如果油棕收成已无法再提供足够的收入来让小园主养家糊口,那此行业终究将会走向没落。届时,大约550千个油棕相关业者的家庭将成为受害者。这将使到这些家庭中的一代变得贫穷,如同之前随着霹雳州锡业没落,所发生的情况一样。此外,从事棕油行业的官联公司,例如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聯邦土地复兴和統一公司(Felcra)、朝圣积金局等也将受到影响。

2021年财政预算案拨款2000万令吉,以反击“反棕油运动”。 如果政府继续对棕油行业征收各种税务,那么我们就必须开始反击我们自己的政府,因为政府就是最大的反棕油代理。

我呼吁政府废除上述税务,让油棕业者仅需从油棕收入中缴纳个人和公司税,就如其他行业或农业经营者一样。

我也呼吁政府在此行业面临严峻的未来挑战之际,恢复对油棕小园主的援助计划。

拿督倪可汉

木威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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