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于1月8日审理黑洞案时,喻令我需做出选择,即自我辩护或是由委任的律师团队为我辩护。

 如果我选择自我辩护,就不能有其他律师向法庭陈词或盘问证人。如果我选择委任律师团队,我作为当事人,就不能自行向法庭陈词,也不能盘问诉方的证人。这项庭令让我不能以父子兵,联手出庭抗辩。

 “黑洞案”是关乎在2006年至2013年期间,砂州政府为数110亿令吉的公帑管理。这也涉及砂

州立法议会会议的程序及砂州政府的透明与公信。

 砂州政府于2006年设立“政府所批准机构信托基金”,并截至2013年已拨出百多亿令吉给该信托基金。我在砂州立法议会会议上履行州议员的职责,审查有关拨款及该信托基金如何使用公帑,我也批评砂州政府对此信托基金户口的管理不透明,最终导致砂州政府于2013年对我提出诽谤诉讼。

 追究该信托基金巨款去向的任务,既已由我于2006年在砂州议会开始,而之后被砂州政府带上法庭审讯而被搁置7年事件,我认为,这冗长及未完成的事务,我有责任在法庭上继续完成我那未完成的任务。

 因此,经过我与张氏兄弟律师馆律师团队一番讨论之后,我决定选择自辩,自行盘问砂州政府的证人,去完成我在2006年开始但却受阻无法完成的任务。

 通过这项决定,我将独自一人在法庭上对抗砂州政府的4名代表律师团队,张氏兄弟律师馆的律师,我的父亲、江峰年及沈杰龙则会在背后从旁协助。

张健仁

砂民主行动党主席

1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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