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于2021年1月15日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昨天正值行动限制令(MCO)和紧急状态时期,我收到警方发出的书面通知,要求我在槟城与警方会面。我给予警方充分合作,当天就会见了由Ee Hup Leng助理警监与其领导的武吉安曼警员,以录取口供。

警方是针对我在2019年发表两篇文告做出调查,当时我还是政府的一员。警方指出,他们是援引刑事法典504条文和505C条文进行调查。我要在此感谢所有的支持者,他们对警方这种具有政治动机的调查行动表示关切

我希望警方也能在这期间向伊斯兰党和国盟领袖录供之前已有许多人针对他们充满种族和极端主义的言论而报警,但是至今却毫无进展

如果警方能坚持在行动限制令和紧急状态期间向我录供,那我国更加有理由来允许国会议会如常运作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没有理由来停摆国会,不允许召开国会议会

尽管我国早前四项紧急状态未被解除,但国会一直以来始终如常运作。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停摆国会的做法是错误的行动党支持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的号召,联署要求撤回停摆国会的决定

林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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