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于2021年2月26日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行动党不同意政府修订《1988年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342法令),将违反行动限制令条例者的最高罚款额,从1000令吉提高至1万令吉,而违例公司的最高罚款额则从1万令吉提高到5万令吉当执法出现双重标准时,激增罚款的做法并无助于遏制疫情蔓追根究底,问题并不在罚款数额,而是执法需公正和统一。

低收入群和普通民众将首当其冲,面对更严厉的刑罚。部长负担得起1万令吉罚款,但当普通民众连1000令吉罚款都负担不起时,更别说是要支付1万令吉了难道普通民众所遭受的经济衰退、生意倒闭和失业痛苦还不够多,还要他们再面对1万令吉如此严厉的罚款数额?

国盟政府必须意识到,他们对新冠卫生危机的管理不当,而引发了经济危机,使得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萎缩5.6%,失业率达4.5%。随着政府调整我国贫穷线,从月收入980令吉上修至2208令吉,我国2019年贫穷率为5.6%,而此数据预计在未来将被提高。

此外,部长们在违反行动限制令条例后,也不太可能会如普通民众一样受到严厉惩罚。在种植及原产业部长凯鲁丁、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长阿兹敏和联邦直辖区部长安努亚慕沙的案例中,这种双重标准的做法是显而易见的。

在行动限制令期间,阿兹敏举办了一场有500人出席的农历新年活动,而安努亚则被发现未在公共场合佩戴口罩,并和许多人在近距离的情况下进餐,但却未被对付。凯鲁丁在违反居家隔离令后,仅被罚款1000令吉,反观72岁马来老妇却在同类罪行下被控上庭,罚款8000令吉及坐牢一天。

新修订的条例将在3月11日起生效,且无需持有任何的手令。一旦被控上庭,人们将面临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监禁7年,或两者兼施当局利用紧急权力来实施严厉刑罚,显示恢复国会的重要性,以便议员们可在国会里辩论此类措施,保护人民权利。

慕尤丁证明了紧急权力将允许政府施以更严厉刑罚来对付违反标准作业程序者。既然已达成这目标,那为何还需要紧急状态和停摆国会?

林冠英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