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民主行动党州秘书兼士姑来州议员陈泓宾于2021年3月12日发出的文告:

《国盟政府应制定详细执法指南 避免1万罚款成恶性执法》

全国总警长阿都哈密指警方无权决定1万令吉的罚款数额,这与国盟政府的高官之前的言行有所出入,国盟政府应该根据罚款的次数和严重性给予相应罚款,并公之于众。

国盟政府在今年2月25日根据宪报《2021年紧急状态(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修正)法令》,任何违反行动管制令的人士和商家,都可被罚款最多1万令吉和5万令吉。

然而,国盟政府却没有公布1万令吉罚款的细则,也并没有清楚告知公众关于惩罚守则的执行程序。

虽然国防高级部长和总警长在3月初声明1万令吉仅对付屡次犯错的人士和犯下极端错误的人士,然而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如此的明文规定,总警长在法令上诉的第一天也已经证实任何人士若违反标准作业程序将被罚款最高数额1万令吉,商家责备罚款5万令吉。

这显示了国盟政府在执法程序又一失败的铁证,完全没有规划执法系统的程序,也没有准备能够让每个警员鉴定违例者犯错次数的电子系统,而直到最后一刻才仓促敲定执法的程序,并以一刀切的方式进行罚款,也不符合执法的比例原则。

虽然总警长告诉公众可2周内向卫生局求情,卫生局将酌情减少罚款,然而这也将给卫生局官员的强大主观性判断的权力,更有可能助长执法官员贪腐受贿的可能,让“台底钱”文化更为普遍。

国盟政府应该制定详细的罚款政策的细则,并将其透明化公布于广大民众,也让卫生局官员能够在处理罚款数额上诉时能够依据详细的罚款指南减免罚款,避免恶性执法的现象发生。

卫生局的官员在疫情时刻应该着重处理与疫情相关的事项,如追踪密切接触者,对确诊病例隐瞒不报的商家和工厂进行追踪和执法,加速处理隔离费豁免等事宜,当庞大的罚单都需要卫生局官员处理时,这将加重卫生部官员的工作量,无益于整体的抗疫工作。

人民因为政府的抗疫失败,并经历两次的行管令感到非常悲观和困苦,马来西亚的失业率也高达4.9%,政府的高额罚款却可能是一家人半年的收入,这样的政策只会令人民感到迷惘和愤怒,更令人怀疑为何在病例确诊数下降的时刻,却要动用“严刑峻法”。

既然紧急状态下,国盟政府能够不经国会设定法令,自然也能不经国会修改或取消相关罚款法令。因此,我呼吁政府在罚款的执行指南里,清楚列明罚款的次数和严重性的相应罚款,告知民众并达到警惕的效果而非使用定义不明确的罚款手段恐吓民众。

图:士姑来州议员陈泓宾派发食物援助给予贫穷的单亲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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