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于2021年5月18日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政府要是固守承诺将“居者有其屋计划”延长至2021年12月底,将有助于减少2020年400亿令吉滞销房产的问题,并能让房地产行业从第三次行动限制令中恢复元气。

政府若是真心想要帮助房地产业从第三次行动限制令中恢复元气,并减少2020年录得的400亿令吉滞销住宅和服务式公寓单位的问题,国盟在这个时候就不该食言,而是应当立刻延长“居者有其屋计划”至2021年12月底。“居者有其屋计划”是于2019年首次推出,并在该年成功创造了232亿令吉的销售额,超越了希盟政府最初设定的170亿令吉之目标。

“居者有其屋计划”对购房者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参与“居者有其屋计划”的发展商必须提供至少10%的折扣,而购买原价30万令吉以上、250万令吉以下的房地产者,将可在这项计划下豁免转让和贷款协议备忘录中的印花税。

“居者有其屋计划”自2020年6月1日再度启动,并将于2021年5月31日结束。国盟政府当时乃是依据“短期经济复苏计划”,在去年6月重启“居者有其屋计划”,期许能够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提振房产买气。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曾提及,当务之急,是必须将“居者有其屋计划”延展到2021年年底,以帮助经济的复苏和让人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房产。但是,财政部基于豁免印花税让政府损失5亿令吉的税收,故此在5月结束后不打算延长这项计划。看来祖莱达又再一次食言。

据估计,“居者有其屋计划”可在本月杪达到360亿令吉的销售额。虽然政府可能会损失约5亿令吉印花税,但这笔款项可通过对发展商上述360亿令吉或更高销售额中所赚取的利润征收公司所得税来弥补。若保守估计360亿令吉的10%为利润,这意味着政府可对36亿令吉利润征收24%的公司所得税,即可得8亿6400万令吉,这笔税款高于被放弃的5亿令吉印花税。而一些发展商所获得的利润将超过10%,从而导致更高的税收。当房地产业有许多积极的经济外溢效应和收益时,我们应避免因小失大。

通过满足对房地产相关活动和服务的持续需求,“居者有其屋计划”下的360亿令吉销售额也有利于刺激经济。法律界可从处理买卖合约中受益,而广告商、媒体、房地产经纪、建筑公司和硬件公司也是直接收益者。发展商也有能力支付员工薪水及偿还贷款。这些经济活动将产生利润和收入,从而导致政府可征收更多税款。

根据2020年国家房地产信息中心(NAPIC)报告,房地产业于2020年录得29万5968宗交易,总值1190亿令吉,交易量相较于2019年下跌9.9%,而总交易额则下跌15.8%。而滞销住宅(已取得落成准证但推介超过9个月后仍卖不出的产业)则有2万9565单位,总值190亿令吉,即比2019年增加了0.5%。至于滞销服务式公寓则有2万3606单位,总值207亿6000万令吉,即比2019年增加了38%。
如果将“居者有其屋计划”延长到今年年尾,不仅有助于减少约400亿令吉的滞销住宅和服务式公寓问题,也可帮助房地产业从第三次限制行动令中恢复元气。相较起来,被放弃的5亿令吉印花税是个较小的数目。

林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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