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选举委员会成员将在今年退休-政府须确保新选委会成员的提名及委任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我于2022年3月22日在议会上提问,关于选举委员会(SPR)成员退休的日期,得知今年将会有2名选委会成员将退休。

这两名选委会成员为Dato’ Awang Sahari(于2022年11月25日退休)及Dato’ Chin Phaik Yoong(于2022年12月25日退休)。这符合联邦宪法第114(3)条文,即选委会成员需在66岁时退休。

随着两名选委会成员的退休,将需任命2名新的选委会成员。

根据联邦宪法第 114(1)条,选举委员会成员应由最高元首与统治者会议协商后任命。然而,在议会民主制中,政府将向最高元首提交新的选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以进行委任程序。





因此,政府需要解释使用什么方法和程序来确定和向最高元首提名新的选委会成员。

政府需确保提名程序公平、公开地进行。为此,应设立一个特别委员会,该委员会应由不受政治影响的个人所组成。

任命程序和候选人也应通过首相署属下机构特别委员会,由国会审查,政府也应遵从该委员会的意见。

第 114(2)条文规定,选委会成员的任命必须获得公众的信任。 这个标准非常重要,因为如果选委会没有获得公众信任,选举过程的诚信也会受到影响,并削弱马来西亚的民主制度。


只有通过完善的提名和委任程序,受委的新选委会成员才能获得公众的信任。这个程序应由所有利益相关者即刻实行,而非等到最后一刻。

– 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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