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外乎人情。沈可婷有权通过适当的法庭程序做出上诉,为自己洗冤讨回公道。

对于高庭今日裁决沈可婷罪名成立被判监禁6年及罚款6千令吉,我感到相当遗憾和震惊。

从案件一开始,沈可婷并没有任何逃避法庭审讯程序之举,她有给予当局高度配合,让案件顺利开展进行。

辗转五年,柔佛推事庭亦针对此案做出两度判决,清楚说明沈可婷并无危险驾驶,没有酒驾、也没有超速,所以无罪释放。惟,在控方坚决上诉下,让沈可婷再度陷入这种精神上折磨。

如今,高庭推翻了早前推事庭对沈可婷两度无罪的原先判决,改判罪名成立,即日起服刑。而且,高庭甚至还驳回她的上诉请求。

现年27岁的沈可婷正处于花样年华,她理应获得公平及公义的对待。

如有需要,社青团的法律团队可以为沈可婷提供法律援助,协助上诉还她一个清白。此外,社青团将会联系沈可婷的家人,向他们献议协助她偿还6千令吉的罚款,以及其方面的援助。

俞利文
全国社青团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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