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言论散播出来(显然是从马华那里开始散播),是希盟纵容汤米汤姆斯针对沈可婷的案件提出上诉。他们故意曲解我最近提及,汤米不应在他担任总检察长时,对沈可婷的案件提出上诉的言论。

这实在是极大的错误,实在不明马华为何变得如此低俗和黔驴技穷。

事实上,我并不知道沈可婷案件的上诉是否由汤米亲自批准;就如同我也不知道当沈可婷第二次被推事庭裁决无罪释放时,在国盟执政后担任总检察长的依德鲁斯(Idris Harun)是不是也亲自批准了上诉。

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无论是汤米或依德鲁斯其实都不应该对沈可婷无罪释放的判决提出上诉,因为我个人认为她的案件已存有足够的疑点。

然而,这种恶意中伤的谣言存有另一个更大的问题是:即使真是汤米在当时亲自批准了上诉,又怎么能说希盟与他的决定有任何关系?

或许马华是忘了我国是三权分立的民主国家,基本上总检察长是独立于政府的,因此,希盟无法影响他上诉与否的决定。

若要指控希盟在某种程度上支持了汤米的上诉决定,那么是否代表马华在喜来登政变而重新掌权后,也支持了依德鲁斯的上诉决定?

在此奉劝正在执政的马华,请专注于帮助沈可婷处理这棘手而影响重大的案件,而不是为了自己的政治目的去政治化沈可婷案件。

2022 年 4 月 22 日

蓝卡巴星

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

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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