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吉里国会议员杨美盈于2022年5月24日在麻坡发表的文告。

政府应允许可再生能源出口至新加坡以吸引更多外资及创造更多绿色工作

1. 在2018年至喜来登政变发生之前,马来西亚一直就可再生能源出口课题上积极地与新加坡密切接洽。

2. 事实上,在我任期时与新加坡当局几乎每一次的双边会谈中都将可再生能源交易列入议程。

3. 我们当时看到越来越多跨国公司设下雄心勃勃的碳中和目标,再加上其中许多跨国公司都把区域总部设立在新加坡,因此未来新加坡将需要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在其电力组合中。对大马而言,我们十分愿意出口可再生能源,因为这将为我国的绿色经济和绿色工作带来增长。

4. 正如预期的那样,新加坡政府于2021年10月25日宣布该国至2035年为止将进口多达4吉瓦的低碳可再生能源。

5. 如果我们率先完全占领这个潜在的市场,这将能为马来西亚吸引高达60亿令吉的私人投资及创造约5万个就业机会。

6. 当然,马来西亚不可能独吞这块馅饼,但由于地理优势,我相信马来西亚仍可从中分一杯羹。

7. 然而,马来西亚政府于2021年10月突然宣布禁止出口可再生能源。

8. 我在国会里提问了相关禁令的原因。得到的答复是出口可再生能源(包括出口可再生能源附带的碳信用额 (carbon credit))将阻碍马来西亚实现我们的碳减排目标,即 《巴黎协定》中的 “国家自主贡献” 的碳减排目标。

9. 这个算法是有缺陷的。总体而言,在马来西亚,太阳能、生物能源和小型水力发电的未开发潜力分别为269吉瓦,3.6吉瓦和2.5吉瓦。

而截至2020年为止,马来西亚的全国总装机容量仅为34.6吉瓦,其中大马半岛、砂拉越和沙巴分别为27.2吉瓦、5.7吉瓦和1.7吉瓦。换言之,我国未开发的可再生能源的潜能可为超过 8个马来西亚提供电力!

10. 简言之,马来西亚能够履行我们的 “国家自主贡献” 承诺的同时大量出口可再生能源。

11. 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EMA)已经于2021年11月12日发布了第一份关于进口高达1.2吉瓦电力的招标书(RFP)。提交招标书(RFP)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业者很可能会错过这一轮的竞标。

12. 至于第二份的招标书将会在本季度开放。

示意图

13. 我在此呼吁政府撤销可再生能源出口禁令,以便位于马来西亚的可再生能源业者也可以参与第二次的招标书(RFP)。

14. 在成功中标后,无论外国或本地的可再生能源业者皆可在马来西亚设厂并将电力出口至新加坡。这将为马来西亚带来更多的绿色投资,并创造更多的绿色就业机会,例如:工程师、技术员和分析师等等。

15. 最近,我看到首相及许多内阁成员打着招商的名义环游世界。

16. 我希望他们也能意识到,在我国自家门口已经有个垂手可得的果实等着我们采收。

17. 如果政府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出口所需要的技术和监管改革方面需要帮助,我非常乐意提供帮助。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