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于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在国会发布的媒体文告: 

阿兹玛在阿班迪诽谤案中的判决证明了需要修改宪法,以便当四分之一的国会议员提出实质性动议要求检讨总检察长的决定,总检查长便得对他的决定问责并负

阿兹玛法官在阿班迪对我提出的诽谤案中的判决,证明了阿班迪是马来西亚史上最糟糕的总检察长,同时我国需要修改宪法,以便当四分之一的国会议员提出实质性动议要求检讨总检察长的决定,总检查长便得对他的决定问责并负责。

要使这成为现实,我们必须修改宪法和下议院议会常规。

阿班迪

阿兹玛在她的判决中考虑了总检察长在宪法第145条下的“不可审理”和“不可检讨”权力的含义。阿兹玛的确切说法是,“他拒绝起诉纳吉,也拒绝根据2002年刑事事宜互助法令第8(2)条文,寻求国际机构的司法互助,以调查一马公司丑闻。这样的做法是令人困惑的”。

阿兹玛法官在她的判词中这么写道:

 “52. 这一立场的争论是激烈的,就好像原告(阿班迪)坚持认为,在他担任总检察长期间,没有人可以检讨或质疑他的行为和特权。原告大力依赖哈妮芭法力库拉(现为上诉庭法官)2016年在律师公会对垒总检察长与阿诺(《马来亚法律未报道原始判决期刊》第1597号)中的判决。该判决得到上诉庭乃至联邦法院的确认。

 “53. 尽管如此,本庭必须强调,原告对该案的依赖是十分错误的。当然,本庭无意挑战或推翻这一判决,但本庭绝对不能忽视两个事实。第一个事实是,司法检讨是根据技术性决定的,从未根据好处做出决定。因此,原告拒绝寻求司法互助和拒绝起诉纳吉的合法性或正确性从未得到检验和测试。从报告的决定本身可以清楚看出这一点。

 “基于上述原因,我认为,本庭有充分的理由在此初步阶段驳回申请人的申请,而不进行实质性课题的听证。”

 “54.第二个事实是,原告特权的不可审理或不可检讨,绝不阻止或限制公众对之监督、对话、调查或评论。人民批评或质疑原告特权的权利,与原告的特权不可在法庭审理或检讨,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原告无论如何都不能将这一决定作为变得至高无上的外衣和盔甲,并逍遥法外。

 “55.即使总检察长的特权不可在法庭审理和检讨,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特权不能在公共领域受到审查。当然,总检察长不应该被司法强制以任何方式行事,但无论如何,他行使这个特权和酌处权的方式仍应受到质疑和批评。若非如此,总检察长的权力就是绝对的,而基本法理学已经说过,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56. 因此,即使本庭不会,事实上也不能动议检讨和强制总检察长行使其酌处权,然而,考虑事实和证据来审议原告的作为和不作为,至少是为了确定被告发表质疑声明的公平性、真实性和合理性。”

阿班迪

我早前说过阿班迪是我国史上最糟糕的总检察长。这可以从阿兹玛的判词中得知,尤其是在3件事上:

(I)     阿班迪“令人费解地宽宏大量地决定赦免和免除纳吉的嫌疑,并选择未经证实的捐赠的神奇叙述”;

(II)    阿班迪“大胆地结束调查(“没有进一步行动”),尽管他没有适当地确认任何实际细节和证据,证明未具名的沙特王室神奇的捐赠。同时,他也知道 4,200 万令吉是从 SRC 的账户转移到纳吉的个人账户中”; 以及

(III)  阿班迪“令人费解地拒绝接受或提供瑞士总检察长和美国司法部司法协助,以调查 一马公司丑闻(追踪被转移出马来西亚司法管辖的款项)。”

阿班迪能否捍卫自己免受马来西亚史上最糟糕总检察长的指控?

林吉祥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