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兼红衫军领袖嘉玛的诽谤案于7月25日下判, 吉隆坡高庭判决嘉玛诽谤成立,须在14天内赔偿郭素沁30万令吉。

高庭司法专员阿里菲(Mohd Arief Emran Arifin)在宣判时表示,答辩人嘉玛未能出示证据证明其指控,故判其诽谤成立。

此外,阿里菲亦要求嘉玛缴付5万令吉堂费,并且下令不得重复对郭素沁的诽谤言论。



指滥用款项涉诽谤

2017年3月嘉玛挑起雪州子民基金会(YAWAS)的课题,更指郭素沁滥权和挪用乐龄亲善基金的巨款。对此,郭素沁入禀高庭,起诉嘉玛诽谤。

在嘉玛举报后,反贪会的官员搜查郭素沁的服务中心,并领走有关雪州乐龄亲善基金的文件,反贪会也向郭素沁和其助理录供2、3次。嘉玛的行径,已经破坏郭素沁的名誉并为她带来了干扰。

雪州乐龄亲善基金是一项雪州政府的福利计划,设立的目的是要给予逝世的雪州子民的家属援助


还郭素沁清白

郭素沁在法庭大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我要感谢法庭还我清白。我还记得当嘉玛向反贪会举报我时,反贪会官员来我的办公室,拿走所有的文件,盘问我与我的助理好几次。”

“我们被迫回答各种问题。只因为嘉玛的投报,我们必须承受这些精神折磨。”

嘉玛的谎言和恶行终于在司法的审判下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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