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要求前首相纳吉,就其在担任首相兼任财政部长时签署(LCS)的“不合理”条款负责。

濒海战斗舰 (LCS) 于 2014 年 7 月签署。纳吉作为时任首相和财政部长必须向我们解释为什么与Boustead Naval Shipyard Sdn. Bhd 签署合约。

张念群表示,“纳吉必须向我们解释,为何与Boustead Naval Shipyard公司(BNS)签署的合约极为不平等,令政府处于非常不利的处境。

根据国会公账会的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第一艘战舰的交付已经延迟了 245 天,因此政府有权获得 1 亿 1654 万令吉的违约金(LAD)

尽管第一艘濒海战斗舰应该在2019年4月交付,但直到今天仍未交付。换言之,到了2022年7月31日,第一艘战舰的交付延迟了 1,188 天,那么违约金理应达到5亿8212万令吉。

然而,根据合约规定,政府仅可以向BNS索取最高1亿8000万令吉的违约金。


张念群说 “第二至第四艘的濒海战斗舰也延迟交付,简单计算下就可算出,到2022年7月,4艘延迟交付的赔偿金应为15亿7000万令吉,但由于上限,政府可索取的赔偿金总额仅为6亿7100万令吉。

“在合约中加入1亿8000万的最高违约金额理由是什么,这只会利惠BNS,却让政府位于不利处境。”

作为签署合同时的首相和财政部长,纳吉不认为自己欠国人一个解释吗?

张念群续说,财政部的通令2007 年第5号的规定,任何政府合同的预付款最多应为25%或1000万令吉,以较低者为准。

“然而,政府向BNS支付了13亿6000万令吉作为预付款,远高于财政部财务准则所允许的限额,导致收取同意书(surat setuju terima)被修改两次。

“更重要的是,只有在财政部批准的情况下才能支付此类款项。纳吉作为当时的财政部长,能否向我们解释一下,是在什么情况下获得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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