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通讯与多媒体部长兼民主行动党全国署理主席哥宾星于2019年8月8日发表文告明确表示,雪兰莪民主行动党绝不会支持雪兰莪州立法议会的任何关于建议以父母中的任何一方的单方面允许就让未成年子女皈依宗教的法案。

哥宾星在文告中指出,任何试图在雪兰莪州引入并允许这种以父母单方面同意皈依宗教的法律都是违宪的,尤其是这项建议根本就与联邦宪法背道而驰。

哥宾星更以印裔妇女英迪拉甘地(M. Indira Gandhi)的案件为例,说明联邦法院在该案件中的判决就已经非常清楚地指出,在联邦宪法中所使用的“父母”一词,就是意味着父母双方; 因此,未成年子女的个人宗教权利是基于父母双方的意见达成共识才能被抉择,而这项权利于现有宪法上是受到保障。

哥宾星特别强调我国的联邦宪法是至高无上的,并可凌驾于其他不一致的任何法律或规定之上。

此外,哥宾星也代表雪兰莪民主行动党再次重申,绝对支持雪兰莪州议长黄瑞林在最近一次州议会上的休会行动。他认为,州议长黄瑞林的行为并没有用违反州议会的任何规定。而且,黄瑞林州议长也已解释,会议都是按照议会常规来进行,再加上所有已提呈的议案议程都已得到了解决,所以他就宣布休会,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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