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任霹雳州议会议长兼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于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发布的媒体文告:

霹雳州国盟政府在霹雳州议会完完全全破坏了马来西亚议会民主制度,原任霹雳州议会议长促调查并提控霹雳州务大臣及其国盟政府。

我们昨天见证了霹雳州国盟政府在霹雳州议会中,完完全全破坏了马来西亚议会民主制度。

作为主持昨日霹雳州议会的议长,我对于霹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末法依扎所领导的霹州国盟政府策划破坏州议会的行径,感到十分震惊。

州务大臣阿末法依扎以及其国盟政府必须因为昨天发生的事故,在以下的《刑事法典》条文被调查:

第124条文:意图强迫或限制行使任何合法权力以攻击国会议员等
任何人,意图诱导或强迫,或试图迫使任何国会议员、任何立法议会议员或任何州行政议员行使或限制行使任何合法权力,对议员进行攻击或错误约束,或试图错误约束,或通过犯罪武力或展示武力恐吓,或试图恐吓,罪成者应被判处监禁不超过7年有期徒刑,并罚款。

第124(B)条文:直接或非直接参与颠覆议会民主的活动
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颠覆联邦会议民主制的活动,应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有期徒刑。

第124(C)条文:企图或准备进行颠覆议会民主
任何人企图或准备进行颠覆联邦议会民主制,应被判处监禁不超过15年有期徒刑。

第503条文:刑事恐吓
任何人威胁另一个人人身伤害……意图使该人惊恐,或促使该人执行其在法律上不允许的任何行为,或忽略该人在法律上有权执行的任何行为,以作为避免执行威胁的手段,构成刑事恐吓。

506条文:刑事恐吓处罚
任何人触犯刑事恐吓,应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为何我会说他们的行为已经完全破坏霹雳州立法会议?

首先,霹雳州国盟政府秘密入侵霹雳州议会并篡改麦克风系统,使得本由我控制的麦克风系统,由政府进行操控。在议会进行时,我很多次欲使用麦克风,但麦克风系统无法开启。麦克风系统须由议长完全控制,而议长有权力权衡及授予任何议员发言权。我5月10日(星期日)进行测试该麦克风系统时还正常运作、操控如常,但当我主持5月12日(星期二)的州议会时却无法被我操控。

第二,他们安排约20名黑衣男子,试图在我主持州议会时强行把我拉走(虽然我已准备在我发言结束后宣布辞去议长职)。同时在当天的会议议程中,但当天并没有任一议程是对议长的不信任动议以撤换我。这些黑衣男子在我不知情和未经我的同意下,非法侵入霹雳州议会。

第三,我早前已邀请及批准超过20个媒体到霹雳州议会采访(COVID-19防疫期仅允许每个媒体1名记者采访,平时为3至4名记者),但霹雳州政府在我不知情和未经我的同意下,突然将媒体拒之门外,只允许官方媒体采访。

第四,我已下达指示,对霹雳州议会整个会议作如常公开直播,但他们在霹雳苏丹殿下发表御词后便中断了直播,使公众无法了解后续议会的过程,而他们将可全面控制发布给公众的新闻。

第五或最后,议会保安部理应依照议长吩咐负责州议会安全工作,但却被迫违背议长的指示,反而要强行驱逐议长离开州议会,只因他们的薪水是由州政府发出的。霹雳州国盟政府在霹雳州议会上演了一场叛变!

简短地说,霹雳州国盟政府有策划性地及采取行动全面控制霹雳州议会。他们要强行驱逐我,并在只有官方媒体在场的情况下,发布单方面的新闻隐瞒及欺骗公众。所幸,部分州议员迅速用其手机镜头及时地摄录下事发经过。我在此提醒公众,由州政府发布的新闻或视频,将可能是被他们篡改的版本,他们绝不可这样做。无论如何,因部分州议员已录下整个过程,他们或许不敢篡改了。

我已报案促警方对此案件展开调查,并将此案的策划者提控上法庭。若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这样的政府将入侵联邦议会、其他州立法议会及司法法院。

马来西亚是一个信奉法治的文明国家。对此,法律的颁布是保护法院、立法议会及联邦议会,使其免受政府的伤害,而政府支配着警察、军人、弹药及军备。我们全世界都知道,一个由枪管统治的国家将会因其方式倒退和落后,而那些相信法治的国家将拥有一个文明的社会。

对此,我向警方报案,促警方立即采取行动对付此案件的参与者,将他们绳之於法、提控上庭,以维护我们的法治。

昨天是霹雳州立法会议可耻的一天!

2020年5月13日
拿督倪可汉
原任霹雳州议会议长兼木威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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