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府首席秘书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对付那些违反法律规定民众须如何穿着才能获得部门服务的部门长官。反之,各部门长官应专注于改善部门的低表现。

马来西亚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祖基阿里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对付那些越权规定民众在获得服务之前必须如何穿着的部门长官。

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祖基阿里

我收到了一些投诉,指一些政府机构现在规定民众必须如何穿着才能被允许进入办公室获得服务。部门长官无权制定这类规定,他们的行为明显是违法和非法的。

内阁部长和政府官员的权力来自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法令通常赋予部长制定附属法规或条规的权力。但是,如果部长在国会法令所赋予的权力范围之外(‘ultra vires’)制定条例,那此类条例是非法和无效的。我知道没有任何法律,赋予政府官员权力来规定民众在获得服务之前的衣着。如果部长在没有被赋予的权力下所制定的条例是非法和无效的,那么由部门长官制定要求民众遵守某些衣着规则更是非法和无效的。这些部门长官明显已违法,必须对他们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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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或制服部队对于衣着规定的情况不同,相关规定是有法律管制的;这也与团体和私人机构规定穿着的情况不同,因为他们的成员们同意接受这些条规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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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王室、首相、国会议员和所有其他人均受法律约束。如果他们违反了法律,他们将受到惩罚。因此,违法的部门长官必须被处罚。公务员必须被提醒他们是公仆(’public servant’),因为他们的薪水是由公众支付的。他们须对公众负责。穿着短裤背心的农民或穿着传统服装的原住民,皆有权获得公务员的服务。穷人虽然买不起像样的衣着,也有权得到公务员的服务。公务员始终是公仆,他不能成为公众的主人。

除非那人对公众形成骚扰而触犯刑事法典,否则部门必须向所有人提供公共服务。但即便是对公众形成骚扰,对这个人采取行动的权力是在于警方而不是任何其他公务员。

马来西亚政府首席秘书必须提醒部门长官集中精力改善各部门的低表现。我举例,移民局、陆路交通局和人力资源办公室限制每日他们服务的人数,尽管有大量积累的案件需要他们关注处理。政府必须采取行动,确保部门有效地为公众服务。

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
拿督倪可汉
木威国会议员兼
民主行动党法律和国会事务发言人

倪可汉(中)召开记者会,左一为黄渼沄、后排起黄天荣、张传文与彭宏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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