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有误允许停摆国会 阿兹哈应该辞去议长一职

《联邦宪法》第150条文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内阁)停摆国会的权力。 议长阿兹哈·哈伦应该根据《联邦宪法》第55条文召开国会。 如果 不能履行他的就职誓言来捍卫国会,而是选择性地诠释法律以捍卫行政机关停摆和瘫痪国会——我国民主的核心机构,那他应该辞去议长一职。 1. 召开国会的权力在于最高元首,而不是首相。 国会在我们的联邦宪法下的立场非常明确,它是由最高元首、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第44条文)。 根据联邦宪法第55条文,明确规定召开议会的权力在于最高元首。由于最高元首是议会的一部分,因此联邦宪法的意图是让下议院或上议院独立于行政机关。 我知道根据《国会下议院议会常规第11常规》,建议最高元首何时举行国会下议院会议开幕、并向下议院议长建议何时举行接下来会议的人是下议院领袖(首相)。这项条文的目的显然是行政性质的,并未剥夺最高元首如联邦宪法赋予其召开国会的权力。议会常规第 11常规的目的是为了协助议会流程的顺利,并让行政机关/内阁能够按照联邦宪法第 43(3)条的规定,准备好来到议会被议会问责。 议会常规只是联邦宪法下的附属法律,不能与联邦宪法本身相抵触或凌驾于其之上。因此,拿督阿兹哈作为下议院议长应立即致函最高元首召开下议院。 2. 下议院是独立的,不受行政机关的约束 下议院独立于内阁/行政机关并不受内阁的约束,更不用说由内阁/行政机关来决定其运作了。事实上,行政机关/内阁在某种程度上是从属于下议院的。行政机关/内阁的成立取决于首相获得下议院的多数支持。这与民主的概念一致,即人民的声音至高无上及人民由他们所选出的国会议员作为他们在下议院的代表。联邦宪法第43条(3)也明确规定,内阁是向国会集体负责的。 3. 《联邦宪法》第150条文赋予的紧急权力不包括停摆议会或司法机关的运作 根据联邦宪法第 150 条文,颁布紧急状态是基于为了应对任何威胁国家安全、经济生活或公共秩序的严重紧急情况。在紧急状态期间颁布的任何法律,必须仅限于应对上述三种威胁情况,否则是违宪的。 没有任何法律可以被颁布来中止议会或司法机构的运作,因为议会和司法机构永远不会威胁到国家的安全、经济生活和公共秩序。因此,颁布《 2021年紧急(基本权力)法令》第14(1)条文来停摆议会是无效的。宪法第150条文并没有预设有中止议会的权力,因此根据该条文制定的任何法律也不能被赋予这种权力。换言之,《 2021年紧急(基本权力)法令》第14(1)条文在宪法第150条文下已经越权了。 这一立场是有根有据的,即宪法第 150 条文明确规定在紧急状态期间,议会两院都可以召开,最高元首殿下也在 2021 年 2 月 24 日的媒体声明中也重述了此立场。 如果我们诠释行政机关在紧急状态期间可以拥有无限权力,包括暂停议会和司法机构,那我们很快就会像缅甸一样受到军事统治。首相慕尤丁和他的团队在“喜来登政变”中无耻地从民选政府手中夺权的行为,就如缅甸军人在昂山素姬赢得选举之后夺权一样。我们不能不提防慕尤丁和他的团队,也有使用军队来暂停司法机构运作以维持其政权的可能性。 拿督阿兹哈作为下议院议长,不能允许下议院被停摆。他必须捍卫下议院,而非选择性地诠释法律以允许行政机关停摆国会。这是对下议院作出的叛国行为。当他看到议会民主被攻击时,他应该要有勇气为其辩护。 是什么促使拿督阿兹哈捍卫国盟政府?他是否在担心一旦国盟政府垮台,也意味着他也将失去议长职位? 当下议会面对针对首相的不信任动议时,他就表现出这种自我保护的倾向。国会惯例一向来优先处理针对首相提出的不信任动议,这也是拿督阿兹哈在担任议长以前一向来所秉持的立场(他本身担任议长职位也是在没有选举情况发生)。他选择性诠释法律,并表示他无权安排议会议程,让行政机关全权决定下议院的议程。 拿督阿兹哈针对众多批评者对于他在紧急状态期间停摆国会所提出的评价,完全适用于他自己。 拿督阿兹哈缺乏对于联邦宪法所规定三权分立的理解,他对法律的诠释是选择性的,并且未能明白行政机关无权中止议会运作。 拿督阿兹哈担任下议院议长之前,在我和我的许多朋友当中都享有很高的评价。我挑战他作出正确的决定,来恢复他的形象和地位。 我也呼吁拿督阿兹哈像华都亚也国会议员西华古玛一样,表现出西华古玛在担任霹雳州议时的勇敢。当时行政机关透过警察关闭通往州议会的大门,阻止民选代表召开州议会会议时,他在州议会附近的一棵树下(现被称为民主之树)举行了一次会议。但显然的,他过后受到了对付。在他成功在州议会召开会议之时,他被警察强行从椅子上拉下,然后议会任命了另一位议长。历史将证明他是一位勇敢的议长,他愿意为捍卫民主做出正确的事情而牺牲自己。 拿督倪可汉 木威区国会议员

倪可汉:阿兹哈撒谎应辞职 否则下议院须投票罢免议长

国会下议院议长公然撒谎且破坏下议院正常运作。基于他不耻的行为和在履行职务上不能保持公正,他已无法再胜任下议院议长一职。他应该有尊严地辞职,否则下议院须以投票方式罢免其职务。 国会下议院议长拿督阿兹哈公开撒谎。他在志期2021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五)的 4 封回函中告诉我,他并没有针对我提呈的4 项动议做出任何拒绝动议的决定。 我于 2021 年 7 月 19...

防疫法修订后加剧混淆 倪可汉提五大反对理由

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2021年3月1日媒体文告: 根据《 2021年紧急状态(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修订)法令》,违反条例者被逮捕、拘留、调查和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被监禁不超过7年将成为常例,而不是如许多人所误解的最高1万令吉罚款。 紧急法令 《 2021年紧急状态(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修订)法令》的修订加剧了本已令人混淆的法律和条例现状,因为现有关系到2019新冠疫情的法律与条例朝令夕改。该紧急法令将于2021年3月11日生效。 这混淆的情况甚至让总警长丹斯里阿都哈密也对该法令混淆,因为他说1万令吉的罚款仅适用于反复违反行动控制令的人士以及可能触发2019新冠疫情扩散的人士。 该紧急法令阐明: 将《1988年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所规定的所有罪行均列为可拘捕罪行。 提高第342号法令下的罚款,至不超过10万令吉和/或不超过7年的监禁。 卫生部总监或其授权官员只能在得到检察官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给予罚款。 在获得检察官的书面同意后,卫生部总监或其授权官员可提议针对个人给予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针对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 这些紧急法令的条例在现实生活中意味着什么? 警方或被授权官员将可以逮捕、拘留和调查所有被怀疑违反第342号法令或根据该法令制定的条例的人士。然后,警察或获授权的官员将决定是否在法庭上起诉这些嫌疑犯,或写信给检察官来给予罚款。 基于以下原因,此紧急法令应该被反对: 为何有需要将这些罪行定为可拘捕罪行,以将那些违反2019新冠疫情相关标准作业程序的人士逮捕、拘留和查办? 我们将会浪费警方和法院太多的时间和资源,尤其是大多数案件可以简单地以罚款解决案件。 要求卫生总监以及授权官员获得检察官的书面同意是一个不必要的官僚程序,这将累积大量案件。相反,检察官可将权力授予卫生总监和被授权官员来给予罚款。 当嫌疑犯被捕时,他可能面临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和/或最高7年的监禁!由于可能遭到重罚,这将会变相鼓励贪污文化。 其中建议的1万令吉罚款过于高昂,尤其若只是未能遵守这些朝令夕改的标准作业程序。如果涉及参加某个活动或丧礼的人群,那么更将会是巨额罚款。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第342号法令) 与目前的第342号法令(在2021年3月11日生效的紧急法令对其进行修改之前)相比,上述紧急法令对人民而言显然是严厉和残酷的: 原本在第342号法令下的罪行是不可被拘捕罪行,即除非获得法院的逮捕令,不能逮捕相关人士。 卫生总监或他书面授权的任何公职人员可给予犯案者的罚款不超过1千令吉的罚款。根据第342号法令授权的官员可以控告违反此法令或违反该法令制定的法规的犯罪行为(注意:有观点指这检控权是违宪的,除非检察官将联邦宪法赋予检察官的检控权授予这些官员)。 到目前为止,根据第342号法令制定的与2019新冠疫情相关的条例,最高罚款不超过1千令吉。 尽管没有这样的权力,在国盟政府治理之下,警方都一直在违法逮捕和拘留嫌疑犯,通常是在起诉之前彻夜扣留。警方还一直在根据第342号法令及其条例,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向涉嫌犯案者发出传票。 解决方案建议 第342号法令规定,警方(和其他执法机构)应协助授权官员履行职责。我建议警察进行巡逻,警告人们应遵守第342号法令所规定的标准作业程序。 如果他们拒绝听从警告及遵守警方的指示,则可根据《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职人员履行职务“,控告这些固执的人士。 该条文可判处不超过2年的监禁和/或不超过1万令吉的罚款。我相信公众会对这种方式感到满意,因为他们在可能违反每天不断变化的标准作业程序和条例的情况下先收到警告。 拿督倪可汉 木威国会议员

倪可汉:希盟放眼下届大选执政推行永久地契政策

廉洁施政的好政府透过推行利民政策让全民受惠,这让人民无形中从政策上获利有如每天都在收红包,其中霹希盟放眼在下届大选执政,明年可以分发永久地契让州内134个新村人民受惠。 木威区国会议员倪可汉指出,以民为本的政府就是了解人民的需要并解决他们所面对的问题,身为政府本就该行使权利推出利民政策让人民受惠。他以槟城与雪兰莪两州推出的政策为例,免廉价屋、甘榜和新村房屋的门牌税、新生婴儿奖金、免费无线网络、免费水等利民政策直接让无数人民受惠,人民所省下的税收有如一封封大红包入袋。 也是实兆远州议员的倪可汉指出,霹雳希望联盟放眼在下届大选执政后推行永久地契政策。他解释,这是民联在308执政时所推出的利民政策,但无奈在2009年发生霹雳州抢夺政权事件后让这项政策胎死腹中,国阵州政府过后也恢复往年99年地契政策。他说,基于永久地契能让州内134个新村人民马上受惠,因此希盟会首要考量推行这项政策。

破坏红树林开发水产养殖池 霹政府及农业发展公司是罪魁祸首

霹雳木威区国会议员暨霹雳州议会前议长倪可汉表示,霹雳州政府和农业发展公司是为了开发水产养殖池而破坏红树林的罪魁祸首。 "我呼吁他们须竭力保护红树林,以免破坏这些地区的生态系统。 霹雳州政府和霹雳州农业发展公司在霹雳州曼绒县昔加里地区包括昔加里河、天定河、实兆远河以及双溪盛碧沿岸,拥有最大的红树林沼泽地。" 霹雳州政府和霹雳州农业发展公司应该成为保护霹雳州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典范。 最近,曼绒县昔加里地区的许多渔民抱怨说,由于河水污染和许多红树林沼泽地被破坏,螃蟹,虾和鱼的捕捞量减少了。 这是因为作为螃蟹,虾和鱼繁殖地的红树林,许多都被开发成为水产养殖池。 "我发现霹雳州政府和霹雳州农业发展公司,是此事的罪魁祸首。州政府将许多红树林沼泽林区批准给霹雳州农业发展公司,然后将其租给第三方以开发成养虾池和养鱼池。" 在批准给霹雳州农业发展公司的土地当中,就包括了位于霹雳州曼绒县、昔加里、哥打暹罗的PT 17012和PT 17013,总共达309.256英亩的土地。 "我敦促霹雳州农业发展公司将沿河的红树林沼泽地移交回给州政府,以便这些地区可以继续作为红树林沼泽林区获得保护。"

议长职有提名就须选举 倪可汉:拉昔无权拒绝

国会下议院议长和副议长的任职,是由下议院议员决定的。遗憾的是,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竟然也必须提醒现任议长和副议长。由于有提名遴选新议长和副议长一职,因此议长选举必须如往常般进行。 我很震惊地得知副议长拿督莫哈末拉昔拒绝了峇眼拿督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推荐拿督斯里阿莎莉娜成为下议院议长的提名。阿末扎希必须根据下议院议会常规第 43 条规提出动议,以推翻副议长的决定。拉昔较早前亦否决了班底谷国会议员法米要求罢免拿督阿兹哈议长一职的动议。这是对我国最高民主殿堂的羞辱。 议长和副议长的职责是主持和确保议会会议的顺利进行。他们的任职是通过国会议员的选举而产生的。如果国会议员提议或决定更换议长或副议长,议长和副议长无权拒绝任何此类动议。 拿督莫哈末拉昔身为副议长已犯下了严重行为不当之罪。 莫哈末拉昔

曼绒医院获额外拨款8万令吉 助贫困人士医疗费及添置婴儿保温箱

霹雳州议长兼木威区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日前前往斯里曼绒医院移交两万令吉予院方的福利基金,好让贫困人士也能享有医疗服务。他也在移交支票现场宣布额外拨款6万2500令吉,其中3万5500的拨款将用于添购婴儿保温箱。 斯里曼绒医院内的迷你市场所赚取的盈利将上缴十巴仙给院方的管理部。希盟政府执政后,迷你市场的十巴仙盈利需要直接上缴给政府,而非院方管理部。拿督倪可汉在得知院方管理部用以补贴贫困人士的医疗费用大幅减少后,决定从国会选区拨款拨出两万令吉,以协助院方继续为贫困人士提供服务。 在移交支票仪式上,拿督倪可汉即时宣布额外拨款6万2500令吉 ,其中3万5500的拨款将用于添购婴儿保温箱,而剩余的1万7千令吉将拨给福利基金。院方原有的婴儿保温箱已经损坏多时,因此当院长向拿督倪可汉反映院方需要新的婴儿保温箱时,拿督倪可汉也即场答应有关要求。 陪同出席者包括木威区国会议员特别事务官苏菲亚、曼绒县市议员黄丽娟、曼绒县新村发展官黄宗宜和莫珍歪新村村长黄家庆。    

油棕业不再是“下金蛋的鹅” 倪可汉:应废除征收油棕业税务

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于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在马来西亚国会发表的媒体文告: 除了针对油棕收入征收的个人和公司所得征税以外,政府应该废除其它只针对油棕行业所征收的税项,并且恢复油棕树的翻种援助。 油棕是政府征收最多税务的农产品,而同时政府为其它农产品提供许多补贴和援助。 其中,独向马来西亚的油棕业征收的税务如下:- (i)分别对原棕油(CPO)和原棕榈仁油(CPKO)产量征收的大马棕油局附加税,每公吨RM14; (ii)针对油棕果(BTS)收取的特别收益税:当半岛和东马原棕油价格分别超过每公吨2500令吉和每公吨3000令吉时,半岛就会征收高达3%、沙巴和砂拉越征收高达1.5%的特别收益税; (iii)出口税:当原棕油参考价达到每吨2250令吉时,原棕油产品将被征收3%至8%的关税。同时,原棕榈仁油和精炼棕榈仁油(RBD)的出口分别被征税10%和5%; (iv)销售税:此销售税是在沙巴和砂拉越征收。在沙巴州,州政府对沙巴州的原棕油销售征收每吨1000令吉7.5%的营业税;而在砂拉越,当原棕油价格介于1千令吉至1,500令吉之间时,则对原棕油和原棕榈仁油征收2.5%的销售税。当原棕油价格超过每公吨1,500令吉时,砂拉越原棕油和原棕榈仁油的税率则提高至5%。 过去,油棕行业因其较低的生产成本和较高的售价,所以尚能够承受各种税务。2008年1月7日当政府征收特别收益税(暴利税)时,每公吨原棕油的生产成本仅为大约400令吉(或生产每公吨油棕果80令吉),而当时的原棕油价格约为每公吨 3,500令吉(或每公吨油棕果700令吉)。当时,暴利税的起征点设定为每公吨2,000令吉,半岛的税率为15%,沙巴和砂拉越的税率为7.5%。如果油棕果的产量为每个月每英亩0.8吨,以这个价格,油棕种植者仍然可以从一英亩土地上获得480令吉的利润!因此,油棕业者们不会感受这种所收取巨额的暴利税。 但是,今天生产每公吨油棕果的成本已跃升至每公吨250至300令吉。这意味着,如果原棕油价格为1,500令吉,那油园主们将根本无法获得任何利润或收入。如果价格达到2,500令吉的暴利税征税门槛,那业者每英亩只能赚取到约144令吉(依1英亩每月可生产0.8 公吨油棕果,采油率(OER)为18%计算。) 若农民拥有5英亩土地,那每月收入仅为720令吉,这远低于马来西亚的最低工资。这又如何说这些农民赚取暴利呢? 从征收的税务当中,当属沙巴和砂拉越的人民最悲惨,因为他们还将在原棕油价格超过每公吨1,000令吉时被征收销售税,但这价格农民仍然蒙受严重的损失。我希望沙巴州和砂拉越州政府可以废除这项销售税,因为这些州属如今将从国油那里获得石油销售税。最近,砂拉越从国油就获得了29亿令吉的石油销售税。 油棕业不再是“下金蛋的鹅”,但还是一个仍然能够为马来西亚人提供就业机会和固定收入的行业。当原棕油价格不久前跌至每公吨1800令吉时,许多小园主都放弃他们的油棕园,因为油棕收成不再提供令人满意的收入回报。我们不应该通过继续征收上述的税务,来促使这个行业走向没落。 原产业部门的愿景是使马来西亚成为全球市场上具有竞争性和可持续农业的领导者,但是我们如何在征收各种税务的同时又具有竞争力? 这些税务使到这个行业不再具有竞争力。如果油棕收成已无法再提供足够的收入来让小园主养家糊口,那此行业终究将会走向没落。届时,大约550千个油棕相关业者的家庭将成为受害者。这将使到这些家庭中的一代变得贫穷,如同之前随着霹雳州锡业没落,所发生的情况一样。此外,从事棕油行业的官联公司,例如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聯邦土地复兴和統一公司(Felcra)、朝圣积金局等也将受到影响。 2021年财政预算案拨款2000万令吉,以反击“反棕油运动”。 如果政府继续对棕油行业征收各种税务,那么我们就必须开始反击我们自己的政府,因为政府就是最大的反棕油代理。 我呼吁政府废除上述税务,让油棕业者仅需从油棕收入中缴纳个人和公司税,就如其他行业或农业经营者一样。 我也呼吁政府在此行业面临严峻的未来挑战之际,恢复对油棕小园主的援助计划。 拿督倪可汉 木威国会议员  

霹雳国盟破坏议会民主制度 倪可汉促调查并提控霹大臣及国盟

原任霹雳州议会议长兼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于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发布的媒体文告: 霹雳州国盟政府在霹雳州议会完完全全破坏了马来西亚议会民主制度,原任霹雳州议会议长促调查并提控霹雳州务大臣及其国盟政府。 我们昨天见证了霹雳州国盟政府在霹雳州议会中,完完全全破坏了马来西亚议会民主制度。 作为主持昨日霹雳州议会的议长,我对于霹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末法依扎所领导的霹州国盟政府策划破坏州议会的行径,感到十分震惊。 州务大臣阿末法依扎以及其国盟政府必须因为昨天发生的事故,在以下的《刑事法典》条文被调查: 第124条文:意图强迫或限制行使任何合法权力以攻击国会议员等 任何人,意图诱导或强迫,或试图迫使任何国会议员、任何立法议会议员或任何州行政议员行使或限制行使任何合法权力,对议员进行攻击或错误约束,或试图错误约束,或通过犯罪武力或展示武力恐吓,或试图恐吓,罪成者应被判处监禁不超过7年有期徒刑,并罚款。 第124(B)条文:直接或非直接参与颠覆议会民主的活动 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颠覆联邦会议民主制的活动,应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有期徒刑。 第124(C)条文:企图或准备进行颠覆议会民主 任何人企图或准备进行颠覆联邦议会民主制,应被判处监禁不超过15年有期徒刑。 第503条文:刑事恐吓 任何人威胁另一个人人身伤害……意图使该人惊恐,或促使该人执行其在法律上不允许的任何行为,或忽略该人在法律上有权执行的任何行为,以作为避免执行威胁的手段,构成刑事恐吓。 506条文:刑事恐吓处罚 任何人触犯刑事恐吓,应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为何我会说他们的行为已经完全破坏霹雳州立法会议? 首先,霹雳州国盟政府秘密入侵霹雳州议会并篡改麦克风系统,使得本由我控制的麦克风系统,由政府进行操控。在议会进行时,我很多次欲使用麦克风,但麦克风系统无法开启。麦克风系统须由议长完全控制,而议长有权力权衡及授予任何议员发言权。我5月10日(星期日)进行测试该麦克风系统时还正常运作、操控如常,但当我主持5月12日(星期二)的州议会时却无法被我操控。 第二,他们安排约20名黑衣男子,试图在我主持州议会时强行把我拉走(虽然我已准备在我发言结束后宣布辞去议长职)。同时在当天的会议议程中,但当天并没有任一议程是对议长的不信任动议以撤换我。这些黑衣男子在我不知情和未经我的同意下,非法侵入霹雳州议会。 第三,我早前已邀请及批准超过20个媒体到霹雳州议会采访(COVID-19防疫期仅允许每个媒体1名记者采访,平时为3至4名记者),但霹雳州政府在我不知情和未经我的同意下,突然将媒体拒之门外,只允许官方媒体采访。 第四,我已下达指示,对霹雳州议会整个会议作如常公开直播,但他们在霹雳苏丹殿下发表御词后便中断了直播,使公众无法了解后续议会的过程,而他们将可全面控制发布给公众的新闻。 第五或最后,议会保安部理应依照议长吩咐负责州议会安全工作,但却被迫违背议长的指示,反而要强行驱逐议长离开州议会,只因他们的薪水是由州政府发出的。霹雳州国盟政府在霹雳州议会上演了一场叛变! 简短地说,霹雳州国盟政府有策划性地及采取行动全面控制霹雳州议会。他们要强行驱逐我,并在只有官方媒体在场的情况下,发布单方面的新闻隐瞒及欺骗公众。所幸,部分州议员迅速用其手机镜头及时地摄录下事发经过。我在此提醒公众,由州政府发布的新闻或视频,将可能是被他们篡改的版本,他们绝不可这样做。无论如何,因部分州议员已录下整个过程,他们或许不敢篡改了。 我已报案促警方对此案件展开调查,并将此案的策划者提控上法庭。若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这样的政府将入侵联邦议会、其他州立法议会及司法法院。 马来西亚是一个信奉法治的文明国家。对此,法律的颁布是保护法院、立法议会及联邦议会,使其免受政府的伤害,而政府支配着警察、军人、弹药及军备。我们全世界都知道,一个由枪管统治的国家将会因其方式倒退和落后,而那些相信法治的国家将拥有一个文明的社会。 对此,我向警方报案,促警方立即采取行动对付此案件的参与者,将他们绳之於法、提控上庭,以维护我们的法治。 昨天是霹雳州立法会议可耻的一天! 2020年5月13日 拿督倪可汉 原任霹雳州议会议长兼木威国会议员

我国禽畜业仍承担亏损 倪可汉促政府提高补贴

我欢迎政府决定向鸡农提供补贴,以帮助他们弥补在政府制定活鸡批发顶价后,农场肉鸡批发价低于生产成本所遭受的损失。在我和曼绒禽畜业公会于周二(2022年2月8日)举行的记者会后,政府作出相关回应是完全正确的,因为这可以确保我国禽畜业不受影响进而保障市场上的鸡肉和鸡蛋供应继续充足。 然而,政府提供每公斤鸡肉 RM0.60 的补贴只能帮助鸡农平衡养鸡成本,而非赚取利润。如果考虑到土地成本、融资成本如贷款利息和建造鸡舍的资本,业者们仍然在承担损失。 我呼吁政府提高补贴数额,让这些勤劳工作的鸡农们能从他们的劳力中获得一些收入或利润。每个劳工都应该有权从他们的不懈努力中,获得少量的收入或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