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提问一马公司弊案被拒 潘俭伟:慕尤丁严重依赖纳吉
曾经是一马发展公司(1MDB)以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主要抨击者,随后导致他被巫统革职的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现在是否采用以前国阵逃避问题的策略?
当涉及5项挪用1MDB资金、总额达2.48亿美元之洗钱案的里扎·阿兹被判“释放但不等于无罪”时, 全马都对新任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的决定感到震撼。
据称,该条件是里扎将退还一部分赃物,总计“数百万令吉”。
该决定是荒谬的,因为与上述指控有关的洗钱资产已经或正在被美国司法部 (DoJ) 扣押。
实际上,里扎阿兹的电影制作公司从红岩電影公司(Red Granite)挪用的部分资金已经归还给马来西亚。
因此,人民疑惑的是,既然司法部已经将洗钱资金归还给马来西亚,为什么仍允许里扎阿兹获释呢?
我们都担心以上情况表明,慕尤丁政府因为严重依赖前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巫统成员的支持, 而对直接涉及500亿令吉1MDB丑闻的各造过于宽容。
当首相慕尤丁拒绝我在本次国会所提出的两道国会问题时,这种担忧显然进一步加剧。
第一道问题,我请首相慕尤丁阐述检察长,对目前还在进行中的、纳吉所涉及的1MDB和SRC International 弊案,所持立场。
我们希望听到首相重复他的承诺,即严惩那些从1MDB和马来西亚政府挪用数百亿令吉的人。我们需要得到保证,纳吉将不会同样被给予“释放但不等于无罪”。
不幸的是,首相慕尤丁使用了纳吉时代所给予的 “正在审判”借口来逃避这个问题。“审判”的问题不适用于现状,因为我没有询问此案中法律论点的是非曲直。我要问的只是总检察长对此案的立场。对于马来西亚人来说,首相拒绝回答这个问题的作为令人极为担忧。
第二个被拒绝的问题,我探问政府对关于被指控犯有腐败罪的六名议员的立场,特别是如果他们被判有罪。这项问题的重要性是双重的,不仅是因为它表明了慕尤丁反对腐败的决心,而且还回应了广大公众对国盟稳定性的担忧。
这些问题不应当被拒绝。对于慕尤丁而言,这些问题本应是许下反贪反腐承诺的最佳机会。
慕尤丁绝不能忘记他在2019年被纳吉革除副首相和巫统署理主席的职位,恰是因为他成为了一名关键的抨击者,直言不讳地对纳吉1MDB丑闻提出了质疑。
具有讽刺性的是,慕尤丁决定对1MDB保持沉默,并间接“保护”了他当前极少的多数派政府中的后座议员纳吉。
潘俭伟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白沙罗区国会议员
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吃死猫?
5月14日
-涉嫌挪用一马公司资金和洗黑钱的前首相那吉儿子里扎,与控方(政府)达成和解协议获得假释。
-反贪会发文告指出,“这是经过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考虑并同意的决定。”
-同日晚上,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强烈否认他同意政府,撤销里扎的控状,并指反贪会捏造以上事件。
5月16日
-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坚称,反贪会声称自己同意撤销控诉让他“极度震惊”,并指总检查署收到被告律师的撤案陈情书,但该陈情书已交由负责案件的主控官哥巴拉斯里南,唯没有收到对方任何建议。
5月17日
-现任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利斯哈伦斯表示,他被告知,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原则上同意”进行协商。才同意让前首相纳吉继子里扎缴还退款,并撤销他的控状。
5月18日
-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再发文告强调,直到他辞职之前,也就是2月28日,他不曾向里扎的代表作出任何决定。所谓的“原则上同意”纯属虚构,因此,他重申自己不曾同意,也永不会同意这种“交易”。
“资金归还大马的功劳并不属于里扎,而这笔钱也不属于他。这对里扎来说是甜心交易(sweetheart deal),但是对大马来说却是很糟糕。我同意那么做的话,将失去信誉,并将辜负大马人对我的信任。”
-同日,首相办公室在无人质疑的情况下发出文告,指慕尤丁不曾插手总检察署事务,也不理司法机构针对刑事案做了什么样的裁决,包括高调的案子,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由此可见,无论是反贪会或是总检查署,都没有任何一方愿意承担政府同意协商,并让里扎假释的责任,这也显示所有人都不认同那么做,但事情却这样神奇地发生了,就只好找人背黑锅,而可怜汤米汤姆斯,即使辞职了,也还是逼吃国盟政府的死猫。
不是还钱就了事! 1MDB洗钱案必须继续审讯!
关于马来西亚国盟政府与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不法勾当的高盛集团达成和解,退还166亿令吉(约39亿美元)一事;
希盟理事会发表文告表示,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的人民资金总额为190亿令吉,但并不代表1MDB案件就此结束,司法程序并未完成,必须审查到底,将犯罪者绳之於法!
希盟理事会也表示,希盟政府并不同意高盛集团之前所提出的,只退还17.5亿美元的和解提议,因为真正必须追讨的索赔总额为75亿美元。
实际上,这项追讨工作是在国阵败选于第14届全国大选后,才由上台的希盟政府向高盛集团展开追讨资金的工作。
在此,希盟理事会感谢当时所有参与这项追讨工作的单位,包括:当时从法律程序为马来西亚人民伸张正义,追回人民血汗钱的总检察长。
同时,这笔钱的归还也证明了当时盗贼治国的国阵政府,的确存在各种不法勾当与腐败行为。
希盟强调,1MDB洗钱丑闻案里的所有主要人物都必须进行法庭审判,包括被美国司法部(DOJ)名为“MO1” 的一号官员,以及至今仍未被逮捕的刘特佐。
这些贪赃枉法之徒绝不可逍遥法外。
与中国合作,调查1MDB及东铁计划的洗钱指控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白沙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于2020年7月21日(星期二)发表文告:
马来西亚政府必须寻求中国各造的协助,以调查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东海岸铁路计划(ECRL)涉及洗钱活动的指控。
在2020年7月16日 (星期四) 的文告中,我已要求马来西亚财政部和国家银行必须调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CBC)协助来自前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政府的资金,通过中国、香港、科威特和马来西亚,至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来洗钱的指控。
作为背景,截至2017年5月,前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中国交通建设公司(CCCC)签署了总价值550亿令吉ECRL项目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截至2017年6月,马来西亚已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 (Exim Bank of China) 所提供的贷款向CCCC支付了19.143亿令吉和另外的173.20亿人民币。
上个月,《砂拉越报告》记者凯丽鲁卡瑟(Clare Rewcastle)揭露了中国公司如何“购买”一马公司位于槟城产业的资金流向。
根据门户网站的信息,我们现在知道:
1. 2017年8月28日──72亿7千950万人民币,从香港的Multi-Strategic Investments Limited(MSIL)转移至科威特Al-Asbah International General Trading(一家实收资本为1千350美元的公司)。 MSIL是振华工程有限公司 (Zhen Hua Engineering Co Ltd) 全资持有的子公司,而振华工程有限公司也是CCCC的全资子公司。
2. 2017年8月27日-──72亿7千950万人民币,从Al-Asbah Internatio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