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解蓝卡巴星言论 ...

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言论散播出来(显然是从马华那里开始散播),是希盟纵容汤米汤姆斯针对沈可婷的案件提出上诉。他们故意曲解我最近提及,汤米不应在他担任总检察长时,对沈可婷的案件提出上诉的言论。这实在是极大的错误,实在不明马华为何变得如此低俗和黔驴技穷。 事实上,我并不知道沈可婷案件的上诉是否由汤米亲自批准;就如同我也不知道当沈可婷第二次被推事庭裁决无罪释放时,在国盟执政后担任总检察长的依德鲁斯(Idris Harun)是不是也亲自批准了上诉。 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无论是汤米或依德鲁斯其实都不应该对沈可婷无罪释放的判决提出上诉,因为我个人认为她的案件已存有足够的疑点。 然而,这种恶意中伤的谣言存有另一个更大的问题是:即使真是汤米在当时亲自批准了上诉,又怎么能说希盟与他的决定有任何关系? 或许马华是忘了我国是三权分立的民主国家,基本上总检察长是独立于政府的,因此,希盟无法影响他上诉与否的决定。

蓝卡巴星:行动党尽一切努力协助可婷上诉

针对沈可婷于2017年被控鲁莽驾驶致死8少年获判无罪释放的案件,新山高庭今日批准控方上诉,并推翻沈可婷无罪的判决。如今,沈可婷若要继续上诉,则需要获得上诉许可(leave to appeal)。 推事庭已经两次宣判沈可婷无罪,第一次是在控方结案后,另一次是在辩方结案后。 我也相信,推事是做出了一连串的事实裁定(finding of facts),最终才做出沈可婷无罪释放的裁决。一般上,审理上诉的法庭并不会干预事实裁定,除非存有异常之处。 虽然高庭有权推翻推事庭的裁定,但高庭一般不会介入,因为审理上诉的法庭一般不会介入下级法庭的事实裁定。

土权挑战华淡小违宪 蓝卡巴星:联邦法院允许隆中华介入

(吉隆坡12日讯)土著权威党副主席兼律师莫哈末凯鲁阿占挑战政府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设立多源流学校违宪一案,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主任蓝卡巴星发出文告宣布,联邦法院允许隆中华独中申请介入此诉讼案。 蓝卡巴星表示,联邦法院允许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代表隆中华独中介入此案,隆中华独中被列为第16名答辩人,法庭择定5月5日聆审此案。 他也说,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也代表隆中华独中申请介入半岛马来学生联盟(GPMS)主席阿里夫和马来西亚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执行主任再宁慕斯达法入禀高庭挑战政府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设立多源流学校是违宪的案件,此案有待联邦法院择定审讯日期。 蓝卡巴星也是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他说,由于这两宗诉讼案涉及公众利益,有关多源流学校使用华语及淡米尔语教学是否危险,所以民主行动党有必要协助隆中华独中介入这两宗案件。 他强调,基于多源流学校早已存在于我国独立以前,所以务必保留华语和淡米尔语继续成为多源流学校的教学媒介。